首页 > 新闻动态 > 中心动态

修订后的《江苏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将于4月12日起施行

【信息发布时间:2026-04-03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中标贷申请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近日,省数据局印发了修订后的《江苏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并明确将于2026年4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4月11日。

        通过学习新办法,我们对其变化与特点有以下认识:
        一、管理体制更健全。 新《办法》进一步厘清职责分工,明确省、市两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职责,强化信用信息共享与应用,推动形成更为高效的协同监管格局。
        二、交易规则更完善。 在延续“一地入驻、全省通行”的便捷模式基础上,新《办法》细化了交易行为规范,增设了中介服务机构回避情形,明确了无故取消采购或毁约的违约责任,促进交易公平有序。
        三、信用监管更有力。 新《办法》优化了综合评价与异议复核流程,确保评价公开透明。同时,针对提供虚假材料、串通舞弊等八类严重违规行为,即刻清退,且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入驻,惩戒力度进一步强化。
        四、数字化建设更智能。 新《办法》新增数字化建设专章,要求平台全面接入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智能问答、智能竞价等服务模式,并强化数据安全保护。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苏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运营单位,将认真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的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加强与相关监管部门的工作对接,及时做好平台功能的优化提升和服务增效,全面推进新《办法》有关工作要求的落地见效,努力为我市网上中介超市平台的项目业主和中介服务机构提供更为良好的中介服务交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