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5-11-10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自2025年1月1日《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交易行为信息归集和共享办法》(苏数规〔2024〕1号)正式施行以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全面推进招标代理机构交易行为规范化管理,至10月底,已完成847次代理机构交易行为信息归集,持续推进交易秩序持续向好。
今年以来,中心依托全省统一的代理机构交易行为信息归集共享平台,严格执行“一标一记录”制度,明确每日项目当日完成记录的刚性要求,确保交易行为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通过与苏州交易集团建立“双在场、共保障”的协同机制,中心聚焦流程合规性见证,交易集团负责现场规范操作,形成关键环节同步监督、问题实时反馈的工作闭环。
在效能提升方面,中心创新构建“全程可视+快速处置”的协同监管模式。优化升级驻场监管办公室,实现开评标全流程实时监控,行业监管人员可随时介入异常情况;制定标准化《公共资源交易开评标现场情况记录表》,对发现的异常行为即时记录事实经过、固定相关证据,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协同监管异常行为移交单》第一时间移交行业监管部门,形成“发现—核实—处置”的快速响应链条。这一机制不仅缩短了异常行为处置周期,更对潜在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相关异常行为的及时处置率达100%。
近日,国家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公布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第34号令),该办法明确代理机构需具备不少于5名专业从业人员等硬性要求,强化从业管理和责任追究,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心将以该办法施行为契机,进一步完善交易行为记录标准,深化与省级信息平台的数据互通,推动交易行为信息与信用评价体系深度融合,实现“数据共享、信用约束、精准管理”的目标,进一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协同监管机制创新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