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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苏州产权交易市场研究”课题承担单位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3-04-18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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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落实《长三角产权交易共同市场建设方案》,推动产权交易平台优化升级和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实现长三角产权交易市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格局。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拓宽视野和思路,创新方法和措施,广泛调动社会研究力量,凝聚各方智慧,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申请单位

申请单位可以是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咨询机构或行业协会,不接受以个人名义递交的申报。为便于及时交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长三角地区申请单位。

三、课题目录

《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苏州产权交易市场研究》

申报单位也可以围绕课题目录确定的重点领域和方向,自行拟订研究题目,该课题要求最迟于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

四、申报要求

1.课题组负责人应具有相关领域重大问题研究经历,具有高级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了解各地区产权交易市场运行情况,挂名或不担任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2.课题研究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有相关理论、数据、案例支撑,又要通过实地调研提出符合苏州实际的、具有前瞻性的、可操作性强的政策建议。

五、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下载《课题申报书》后,须认真填写并于2023年4月30日前将《课题申报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zxbgs@spj.suzhou.gov.cn,并在文件名注明课题名称。

2.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申报书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在网站公布遴选结果,并通知入选申请单位。入选申请单位在收到入选通知后,须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课题研究合同,正式启动课题研究工作。

3.课题承担单位在签订合同后,必须按合同约定做好项目开题、中期评估、结题评审,并按要求及时提交研究成果。成果知识产权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有,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公开发表或出版。

4.课题研究经费在40万元以内,具体数额双方商定后在合同内明确。

六、联系电话

0512-69820878

七、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工作事项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解释。

 

课题申报书.doc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