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1-09-14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1.招标条件
苏州高速桥梁中分带管箱改造项目已列入招标人年度计划,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苏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020年苏州高速常嘉段高速桥梁中分带管箱发生两次火灾,两次火灾都造成了干线光缆损坏和设备故障。经过实地察看,发现该路段桥梁中分带管箱采用了非阻燃材料,遇到明火如烟头等,很容易燃烧。为了确保干线光缆的正常使用,对常嘉全线桥梁中分带管箱进行改造,以降低火灾发生的概率。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为苏州高速桥梁中分带管箱改造项目,共设一个合同段,即SZGS-GXGZ标段。招标内容:将道路全线24座桥梁、15处通道上的通信管箱箱盖全部更换为2mm镀锌钢板屋脊型箱盖,总长度约18.5km;部分锈蚀严重的管箱进行更换,更换方式为采用新的镀锌管箱包覆旧管箱,长度约为50米;项目施工中同步清理全线管箱内的杂物、杂草等,并对全线已生锈的托架、管箱等钢结构进行防腐处理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维护等工作。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后3个月内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须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
b、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完工时间为准)完成过公路机电项目施工业绩;
(4)信誉要求:
a、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在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B级或以上级别,且在苏州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良”级(含暂良)或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e、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最新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b、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主要人员在岗情况认定按苏交建便函【2020】82号文附件2第8条执行】
(6)其他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均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均须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b、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须为本单位职工,投标文件正本中须提供其三个月(2021年5月~2021年7月)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原件(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
4.2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21年9月14日9:00至2021年9月18日17:00之前(工作时间内)凭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建造师及安全B证原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项目总工身份证原件、专职安全员身份证原件、投入本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近三个月(2021年5月-7月)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证明原件,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装订成册)到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惠路88号环球财富广场(环球188)1幢3006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图纸500元,现金缴纳,均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需进行现场考察,招标人可提供协助,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5.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10时00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10时3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到苏州市公共交通管理中心南楼0101室(地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号
联系人:王园
电话:0512-67600770-342266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惠路88号环球财富广场(环球188)1幢3006室
邮编:215021
电话:0512-67626741/67629433-8010、8011
邮箱:szjtsws@126.com
联系人:孙文工、钱含冰、金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