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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和水利工程建设交易服务费减收的通知

【信息发布时间:2020-09-04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提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水平,经研究,中心拟对部分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收服务费,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费企业申请条件:

企业申请减收服务费,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申请企业需为小微企业。小微企业认定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小微企业目录”为准,参考网址:http://xwqy.gsxt.gov.cn/。

2.申请企业需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需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原件,若资质证书为复印件的,加盖单位公章方可有效。

3.申请企业应当恪守诚实信用原则,承诺本企业没有失信、受过惩戒,没有被列入有关主管部门的负面清单之中。

业务人员在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对申请企业进行初步查询,申请企业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方可进入降费流程。

(二)中心降费流程

1.企业将前款所述材料提交至窗口后,填写《企业减收服务费申请单》(见附件),签署企业诚信承诺声明。业务人员受理申请材料后,将材料附在申请单后,符合条件的,直接在原来收费基础上减收50%的服务费。

2.申请企业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业务人员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负责。

(三)注意事项

1.中心仅对申请企业应缴部分费用进行相应优惠,若申请企业代付他方费用,不在此次优惠措施之列。

2.因“小微企业目录”处于动态变化之中,业务人员除了当场核对信息以外,为了减少疑义,一并将“小微企业目录”查询界面通过截图等方式保存打印,附在《企业减收服务费申请单》后。

3.申请企业仅需首次申请减收费用时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证明,中心将妥善保管相关证明材料,并且采取措施生成“高新技术企业”信息库,申请企业后续申请减收费用时就“高新技术企业”事项无需再次证明。

如有疑问,请拨打热线语音电话0512-69820847。

附件:企业减收服务费申请单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9月4日

附件

 

企业减收服务费申请单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申请经办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业务人员

    

申请材料清单

小微企业证明                            

高新技术企业证明                   

企业诚信承诺声明

                                  (企业名称)承诺:本企业没有被列入任何负面清单之中,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否则一切不利后果由本企业承担。

(企业经办人抄写该段文字并签字)

 

应收金额

 

实收金额

 

减收金额

 

 

 

附件: 企业减收服务费申请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