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3-18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关于使用江苏省政府采购货物类网上商城服务平台的通知
市级各预算单位,各县级市(区)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统一工作部署,我市自2024年2月1日起使用全省统一的政府采购货物类网上商城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货物商城”),原“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不再使用,仅保留查询功能。采购人通过登录“苏采云”系统进入“货物商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未实行框架协议采购的小额零星采购(50万元以下),采购人可通过“货物商城”下单采购。“货物商城”通过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苏采云”系统互连互通,实现采购实施计划、采购执行、发票(合同)管理、支付管理的线上闭环操作。
二、采购人应当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填报采购实施计划(采购方式选择“电子卖场”),选择拟采购的货物品目,登陆“苏采云”系统,点击“货物商城”模块进入,自主选择直购、竞价、询价、反拍等交易方式下单采购。具体操作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货物类网上商城操作手册》(操作手册可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
三、采购人在执行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联系电话68616620、68616651;“货物商城”平台技术咨询电话:95763。
附件:江苏省政府采购货物类网上商城操作手册
苏州市财政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