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04-29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就其所需的“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项目实施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TCGGZY-2022Y005
2、项目名称: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
3、采购需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本次招标确定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所需的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银行服务商。确定中标人数量最多为3家。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2、投标人为太仓地区中资商业银行总行或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应为太仓市地区最高一级机构,且应提供上级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间: 2022年04月29日至2022年05月13日(北京时间)
2、报名方式: 请投标银行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tcggzycxf@163.com),邮件必须注明单位全称、企业简介、联系方式等,未报名者、超过时限者,内容不全者无效。邮件标题格式:“TCGGZY-2022Y005—XXX公司”。发出报名邮件后的投标银行请自行电话同我中心联系予以邮件收到确认,否则责任自负。
3、获取方式:采购人通过邮件方式向有效报名银行发送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接收时间:2022年05月26日09点00分~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年05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间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须知
(1)各投标人代表须身体健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出示绿色苏康码、出示绿色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公共资源交易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采购文件附件,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佩戴口罩,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标场所,并配合场所工作人员进行“四查一测一扫”:查戴口罩、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当日做的需当日核酸采样证明,测体温,扫场所码等工作。因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导致延误开标活动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责任。
(2)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活动时,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二米距离,间隔落座,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护工作。
(3)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4)进入太仓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可咨询电话:53890556
七、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
地 址: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政务服务中心三号楼四楼3409室
联系方式:胡晓炜 陈雪峰,0512-53890551,1330622956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晓炜、陈雪峰
电 话:0512-53890551,13306229565
九、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
2022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