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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周庄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周庄镇公共自行车(一期)运营服务 (2023.5.1-2025.10.30)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家论证 意见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23-04-04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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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昆山市周庄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周庄镇公共自行车(一期)运营服务(2023.5.1-2025.10.30)项目组织招标。根据本项目的特殊情况及采购人的申请,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2023年04月03日对其拟采用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论证,相关内容公示如下:

1、 论证人员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专业

龚奇敏

苏州市职业大学

高级工程师

智能化

夏营

中正建设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智能化

程才

苏州新创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级工程师

智能化

徐杰

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智能化

罗诚

江苏筠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高级工程师

机电

 2、采购内容

(1)周庄镇公共自行车项目一期、二期、三期和四期由江苏普信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承建和运营,该公司于2013年开始运营我镇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截止到目前整个系统运行完好,大大方便市民出行,缓解了交通压力。目前项目一期运营服务将于2023年4月到期,我单位拟向江苏普信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继续采购周庄全域旅游公共自行车系统(项目一期)运营服务,服务期限为2023年5月-2025年10月。

(2)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肆万肆仟玖佰元整(¥:1544900.00元)。

3、论证意见

(1)申请论证理由:

目前二期、三期和四期由江苏普信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若引进其他单位运营一期项目,可能造成服务配套不一致,多头管理的现象;造成设备款式不统一,移动端借车程序不统一等现象。不仅不能做到方便市民,反而会给用户带来不便,影响我镇作为“中国第一水乡”的美誉。

周庄公共自行车系统已实现与昆山全境公共自行车系统的通借通还,此次功能由昆山市政府主管部门牵头,由各厂商免费提供服务,厂商之间通过软件开发方式主动互相接入, 我镇对接工作由江苏普信达电子科技公司完成。若一期项目更换运营单位,则周庄镇公共自行车系统需建立一套通借通还清算系统,供两家运营清分结算。否则易导致两家运营单位账目不清相互混淆,从而影响整个公共自行车运营工作。

江苏普信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周庄镇公共自行车运营服务期间整个系统运行稳定,在我镇公共自行车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软硬件运营维护和管理经验,具备专业的维护运营队伍,并熟悉本地情况,有利于周庄镇公共自行车服务运行连续性及稳定性。因此,由江苏普信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继续负责周庄全域旅游公共自行车系统(项目一期)运营服务,符合当前我镇实际需要。

仓库、办公设施、调度车辆、维护人员等共用原有项目设施及人员,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有利于节约项目造价。

鉴于上述原因,故必须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2)专家论证意见:

周庄镇公共自行车项目一期、二期、三期和四期(以下统称“原有项目”)均由江苏普信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承建和运营,该公司于2013年开始运营我镇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截止到目前整个系统运行完好,大大方便市民出行,缓解了交通压力。

此次拟采购的内容为周庄镇全域旅游公共自行车系统(项目一期)运营服务,服务期限为2023年5月-2025年10月

①因原有项目由江苏普信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若引进其他单位,会造成服务配套不一致,多头管理的现象,造成设备款式不统一,移动端借车程序不统一的现象,会给用户带来不变,影响周庄镇作为“中国第一水乡”的美誉。

②周庄公共自行车系统已实现与昆山全境公共自行车系统的通借通还,此功能是由昆山市主管部门牵头,由各厂商免费提供服务,厂商之间通过软件开发方式主动互相接入。周庄镇对接工作由江苏普信达电子科技公司完成。若引进其他单位,则周庄镇公共自行车系统需建立一套通借通还清算系统,供两家运营清分结算。否则易导致不同单位账目不清容易混淆,从而影响整个公共自行车项目运营工作。

③江苏普信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在周庄镇公共自行车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积累了相应的软件、硬件和运营维护和管理经验,有专业的维护运营队伍。若引进其他单位,则在相应的系统软、硬件建设方面增加投入,不利于节约项目造价。

综上所述,专家组一致认为昆山市周庄全域旅游公共自行车系统(项目一期)运营服务项目应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应由原供应商“江苏普信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并提供服务

此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次采购项目需要按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

(3)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江苏普信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昆山市淀山湖镇北苑路150号。

4、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即日至2023年04月14日止。如对以上公示内容存有异议,请于上述公示期限内携书面材料向(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在此期限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5、联系事宜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昆山市周庄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周庄镇淀南路

徐鹏

0512- 57216136

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苏州市昆山市花园路2796号

张都

0512-36681212

6、有关说明

本公示在以下媒体发布: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