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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天润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公告
本公司受委托,定于2022年10月21日13:00时至15:00时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举行网上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 拍租标的 :(按房屋现状拍租并交付)
标号 |
标的名称 |
房产建筑面积(㎡) |
拍租起拍价 |
1 |
常熟市花园浜路32号房产三年期使用权,租赁期为2022年11月 1 日起2025年 10月 31 日止。 |
北侧一层平房32.78㎡;沿路二层楼房217.54㎡ |
26244元/年 |
2 |
常熟市招商城纺交市场六区89号门市部一年期使用权,租赁期为2022年11月 1 日起2023年 10月 31 日止。 |
约12㎡ |
66000元/年 |
3 |
常熟市四丈湾11-1号门面房三年期使用权,租赁期为2022年11月 1 日起2025年 10月 31 日止。 |
约31.84㎡ |
20002元/年 |
注:1、成交后1、2、3号标需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 1号标、3号标第二、三年每年支付一次,年租金不变。疫情期间,对于符合减免政策的承租人,给予减免租金。
2、以上标的数据仅供参考, 具体以交付时房屋现状为准。网络拍卖加价幅度200元/次或其整数倍。
3、承租人装修不得破坏房屋结构,装修方案、图纸需提前报委托方确认, 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若不满足产权人的装修规定要求,产权人有权要求其退租,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人承担。
4、原租户若按《拍卖公告》规定报名成功,具有同等价格条件下的优先租赁权。若未报名则视为放弃优先租赁权。
5、拍租成交后,若出现不动产证权利性质等原因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的,或因买受人一个月内未办理营业执照的,买受人应无条件接受本次拍租作废,拍卖人、委托人、买受人均不承担相关责任,也不作任何经济赔偿,但拍卖佣金不予退还。
标的物情况介绍及注意事项:
1号标的:常熟市花园浜路32号三年期使用权,租赁期为2022年11月 1 日起2025年 10月 31 日止。
2号标的:常熟市招商城纺交市场六区89号门市部一年期使用权,租赁期为2022年11月 1 日起2023年 10月 31 日止。
3号标的:常熟市四丈湾11-1号门面房三年期使用权,租赁期为2022年11月 1 日起2025年 10月 31 日止。
本次拍租的住宅房禁止小作坊、须安装排油烟设施的餐饮类等以及可能产生油烟、污水、噪声、黄赌毒等扰民的行业。参加拍卖前, 竞买人须事先到相关行政部门了解自己所选择的经营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是否能取得相关行政部门的许可。承租人所经营项目不得有悖环境保护、造成环境污染,所从事的经营业态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保、质监等部门规定,且须按照房屋用途使用房屋,并取得相关行政部门的许可。营业执照、许可证等所有证照的相关手续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委托人、拍卖人对此不作任何承诺。
二、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报名截止前预约前往现场看样。
展示地点:江苏省常熟市标的所在地
三 、报名须知:
竞买人须在中拍平台注册账号后缴纳保证金至本公司指定账户(保证金帐户与本公司联系取得),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每标的。并在2022年10月20日16:00前持有效证件及保证金缴纳凭证至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报名资料费500元/位。
未成交者,保证金拍卖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 、 咨询电话:13901573200
五 、 公司报名地址:江苏省常熟市黄河路263号港澳城C幢201室
本公司诚意提醒各竞买者参拍前务必现场看样并认真审阅拍卖资料,未看样或未认真审阅资料的责任自负。竞买人一经网上出价即表示确认《拍卖公告》、《拍卖特别规定》全部条款。
2022年10月10日
苏州天润拍卖有限公司
拍卖特别规定
竞买人在申请竞买前须详细了解拍卖标的,无任何异议,细读本《拍卖特别规定》各条款,并承诺同意遵守下述规则、约定。
本公司受委托,于2022年10月21日13:00至15:00时(延时的除外)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网上公开拍租。拍卖人与竞买人达成如下约定,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拍租标的:(按房屋现状拍租并交付)
标号 |
标的名称 |
房产建筑面积(㎡) |
拍租起拍价 |
1 |
常熟市花园浜路32号房产三年期使用权,租赁期为2022年11月 1 日起2025年 10月 31 日止。 |
北侧一层平房32.78㎡;沿路二层楼房217.54㎡ |
26244元/年 |
2 |
常熟市招商城纺交市场六区89号门市部一年期使用权,租赁期为2022年11月 1 日起2023年 10月 31 日止。 |
约12㎡ |
66000元/年 |
3 |
常熟市四丈湾11-1号门面房三年期使用权,租赁期为2022年11月 1 日起2025年 10月 31 日止。 |
约31.84㎡ |
20002元/年 |
注:1、成交后1、2、3号标需一次性付清第一年租金, 1号标、3号标第二、三年每年支付一次,年租金不变。疫情期间,对于符合减免政策的承租人,给予减免租金。
2、以上标的数据仅供参考, 具体以交付时房屋现状为准。网络拍卖加价幅度200元/次或其整数倍。
3、承租人装修不得破坏房屋结构,装修方案、图纸需提前报委托方确认, 一切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若不满足产权人的装修规定要求,产权人有权要求其退租,一切损失均由成交人承担。
4、原租户若按《拍卖公告》规定报名成功,具有同等价格条件下的优先租赁权。若未报名则视为放弃优先租赁权。
5、拍租成交后,若出现不动产证权利性质等原因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的,买受人应无条件接受本次拍租作废,拍卖人、委托人、买受人均不承担相关责任,也不作任何经济赔偿。
标的物情况介绍及注意事项:
1号标的:常熟市花园浜路32号三年期使用权,租赁期为2022年11月 1 日起2025年 10月 31 日止。
2号标的:常熟市招商城纺交市场六区89号门市部一年期使用权,租赁期为2022年11月 1 日起2023年 10月 31 日止。
3号标的:常熟市四丈湾11-1号门面房三年期使用权,租赁期为2022年11月 1 日起2025年 10月 31 日止。
本次拍租的住宅房禁止小作坊、须安装排油烟设施的餐饮类等以及可能产生油烟、污水、噪声、黄赌毒等扰民的行业。参加拍卖前, 竞买人须事先到相关行政部门了解自己所选择的经营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是否能取得相关行政部门的许可。承租人所经营项目不得有悖环境保护、造成环境污染,所从事的经营业态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保、质监等部门规定,且须按照房屋用途使用房屋,并取得相关行政部门的许可。营业执照、许可证等所有证照的相关手续由买受人(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委托人、拍卖人对此不作任何承诺。
二、竞买人须在中拍平台注册账号后交纳参拍保证金至本公司指定账户(保证金帐户与本公司联系取得),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凭保证金缴纳凭证及有效证件至拍卖人处报名成功,才可参加竞买。竞买未成交者在拍卖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凭保证金单据和有效证件至拍卖人指定处不计息退还。
竞买人应为中国境内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具有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具备其规定的资格和条件。依据我国法律不得收购、受让拍卖标的的主体不得参加竞买。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如有下列情况,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1)捏造散布虚假信息;
(2)恶意串通、威胁其他竞买人、扰乱拍卖会正常秩序;
(3)在竞价过程中违反竞价规则和交易相关规则,扰乱竞价秩序;
(4)其他通过非正当手段扰乱本次拍卖的行为。
三、本次拍卖是按拍卖标的现状来拍卖和竞买,竞买人在参拍前自行向有关部门及个人了解拍卖标的现状,尤其是拍卖标的存在的瑕疵情况,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拍卖标的之瑕疵担保责任。
四、拍卖公司的任何个人用任何方式与竞买人对有关标的所作的介绍、描述、评价等,不代表本次拍卖的拍卖人对竞买人关于标的的任何承诺和保证。
五、委托人有权在拍卖会开始前撤回拍卖标的,竞买人为参加此次拍卖所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拍卖人不为此负责。在拍卖会开始后,委托人和拍卖人有权不再解答竞买人提出的关于标的的任何问题。
六、本次拍卖的拍卖方式为中拍平台网络增价拍卖,拍卖师可视实际情况有权调整加价幅度。成交价低于保留价视为不成交。
七、关于网络竞价:
本次网拍分为自由竞价时间(以拍卖会当天竞价页面显示为准)和限时竞价时间(以拍卖会当天竞价页面显示为准),竞买人竞价以网络实时显示为准,竞买人最高应价在限时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自动生成即为该标的成交价具有法律约束力。
八、拍租成交后,买受人须向拍卖人苏州天润拍卖有限公司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为年租金的4%,成交人需于成交后七日内另行支付给中拍平台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千分之一点五软件服务费。
九、拍租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反悔,须在拍卖会结束后三天内到苏州天润拍卖有限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且在2022年10月26日16时前(自成交之日起5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买受人在拍卖前支付的保证金抵为部分成交价款)。 买受人在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后,方可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凭《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签订相关文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买受人怠于收受和/或怠于签订拍卖交接相关文件的则视同交接完毕。如买受人未按约支付成交价款和/或拍卖佣金,买受人在无权收回保证金的基础上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标的成交额的20%,拍卖佣金由拍卖人在保证金中扣除,买受人亦需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法律责任,且拍卖人有权单方解除拍卖成交合同,并无需另行通知违约方再行拍卖。
十、拍租成交后,成交人应另向委托人交纳5000元租赁押金/每标的, 并签订相关租赁合同。该租赁押金用于弥补承租人对委托人有任何应付而未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管理费、公用事业费、违约金、滞纳金、损害赔偿金等)。该项租赁押金在弥补承租人应承担的相关费用后,若不足,经委托人书面通知,承租人应在通知期限内补足租赁押金数额。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不再续租,退场后,委托人将多余的租赁押金不计息退还给承租人。
十一、拍租标的成交价格(首年租金)为含税价,拍卖人不提供成交价款的发票,也不承担任何税费,拍卖成交价款由委托人提供相关发票作为收款收据。
十二、拍卖人在拍卖服务过程中不承担标的物的交接责任,对委托人和竞买人的任何违约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委托方不能按时交接,或将来能否及何时办理相关手续所引起的矛盾和纠纷,买受人只能直接向委托人主张权利,与本公司无关。
十三、重要提示:
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相关竞买保证金,便视为作出如下申明:
(1)竞买人符合本拍卖特别规定所规定的关于竞买人条件的资格。
(2)竞买人已仔细阅读并理解拍卖人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特别规定等文件,并完全接受上述文件之规定,且无异议。
(3)本次拍卖符合法定程序,拍卖人已经对标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和披露,竞买人已对拍卖标的来源、瑕疵和风险进行充分调查,完全知悉并接受拍卖标的所有瑕疵及风险,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能获得相应预期利益的后果。竞买人已经知悉,标的如存在瑕疵,拍卖成交价不变,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进行补偿或要求减价,法律有规定的除外。拍卖人不对标的负有任何管理和维护义务,亦不对标的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可执行性及/或时效未届满等做出任何保证。
(4)委托人和拍卖人不能保证标的的品质及产权证所载地址与现公安编号是否一致,对标的已知及潜在的瑕疵不承担担保责任;
(5)本次拍租房屋中,有部分遗留生产生活物品,由委托人予以清理。委托人自愿放弃的,由买受人自行处置。
(6)本次拍租标的闲置时间较长,附属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水电设施均按现状拍租;买受人对所有附属设施如需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过户、维修、维护、改建、改造、使用、停用、报废、拆除的,均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有关手续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税、费及风险。
(7)本次拍租标的,房屋权属登记规划用途,土地权属登记用途可能存在对买受人使用权功能的影响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8)拍租成交后,标的的保管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9)本次拍租标的成交后,移交之日前的水、电、气、物业管理费用(如有欠费则含欠费)由委托人承担。移交日后的上述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10)拍租成交后,若出现不动产证权利性质等原因无法办理营业执照的,或因买受人一个月内未办理营业执照的,买受人应无条件接受本次拍租作废,拍卖人、委托人、买受人均不承担相关责任,也不作任何经济赔偿,但拍卖佣金不予退还。
十四、本拍卖特别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属苏州天润拍卖有限公司。
本拍卖特别规定的各方当事人均确认其充分知晓并理解本竞买须知及竞买协议全部条款的实质含义及其相应的法律后果,竞买人一经网上出价即表示确认《拍卖公告》、《拍卖特别规定》全部条款,并基于此理解,签字确认。
竞买人同意上述内容签字 :
苏州天润拍卖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1日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委托方确认上述内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