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12-12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观致路河等河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常熟经开赢创产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的观致路河等河道工程勘察设计(标段名称)已经批准开始前期工作。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勘察设计的投标。
2.常熟市信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常熟经开区
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设计内容:观致路河等河道工程(包括观致路河、畅达路河),河道总长约2010米(其中观致路河长1030米、宽15米;畅达路河长980米、宽12米),工程建安造价约4000万元。最终实施范围以招标人确认为准。
(3)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方案设计、方案报审、配合项目报批提供资料、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工作内容,各阶段设计成果汇总上报及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现场指导、监督及服务,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4)勘察设计周期: 本工程计划于 2025年6月开工,设计周期45日历天,岩土勘察10日历日,方案设计5日历日,初步设计20日历日,施工图设计10日历日。
4、本招标工程共1个标段,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 勘察设计费指导价(万元) | 项目负责人业绩和信誉 |
001 | 勘察及设计 | 同时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和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①②相应资质的,可与相应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由具备①资质的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方。 | 具有水利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82 | 信誉良好 |
5、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4)企业近五年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勘察设计:/。
(5)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③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6、资格审查材料:
(1)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单位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各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联合体协议书);
(2)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一年及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网络查询路径)。
(3)企业近五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的证明材料(如有,委托设计合同);
(4)经办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若有授权),经办人身份证、一年及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提供网络查询路径)。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时须递交上述材料原件扫描件供资格审查,开标后由评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进入评审。
7、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7日;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熟分中心- “限额以下平台招投标人入口”http://222.92.204.18:778/TPBidder/xemberLogin。
(3)投标保证金:0元。
8、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31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1、招标人:常熟经开赢创产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常熟市滨江国际大厦809室
联系人:陆雪刚
电话:0512-52698893
12、招标代理机构:常熟市信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常熟市三环东路8号常熟国际装饰城1幢A4011
联系人:邬晓霞
电话: 0512-52907888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12月12日至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