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01-19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46国道张家港绕城段改建、东三环(张杨公路至苏虞张公路)新建工程500KV、220 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张家港市交通道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张家港市供电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346国道张家港绕城段改建、东三环(张杨公路至苏虞张公路)新建工程500KV、220 KV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1.1.1 建设地点:苏州张家港市
建设规模:346国道张家港绕城段改建、东三环(张杨公路至苏虞张公路)新建工程电力线路迁改,本次招标共分为二个标段,具体包含:
标段一:346国道张家港绕城段改建工程电力线路迁改,涉及4条220kV和1条500kV线路改造,分别为:220kV家店线、220kV家七线(2K35)、220kV家七线(2K36)、220kV家兆线(2X81)和500kV沙港线/张丰线,合同估算价5400万元
标段二:东三环(张杨公路至苏虞张公路)新建工程电力线路迁改,涉及3条500kV线路改造和3条220kv线路迁改,分别为:500kV晋家线/晋港线、500kV张常线/张熟线和500kV沙港线/张丰线、220kv家沙线、220kv家新线、220KV家徐线迁改工程。
合同估算总价:13000万元
1.1.2 总期限要求:工程工期计划为2020年3月1日—2020年12月30日,计划工期305日历天(其中每个标段每条线路开工日期在合同中另行约定,该工期为停电前有效施工时间,因招标人或天气等原因导致无法施工的时间不包含在该工期内),项目具体竣工时间为本工程停电结束时间。每个标段具体施工工期按电力部门停电计划安排,如电力部门停电计划安排不在合同生效范围内,则根据停电计划延长施工工期。
1.1.3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图纸设计质量、设计成品合格率100%,工程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并须通过电力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和通过图审中心的审查。施工图设计须满足电力工程施工、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及竣工备案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单位工程合格率100%。试验及调试合格率100%、协调落实电网接入并确保安全投运,完成性能考核、验收合格。
工程物资采购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设备材料合格率100%。
2.2 招标范围:346国道张家港绕城段改建、东三环(张杨公路至苏虞张公路)新建工程电力线路迁改设计及施工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和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及相关配套服务、物资(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3.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提供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资质证书(电力行业)甲级资质(具备承担相应规模工程总承包的经营资格)
2)施工资质:电力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具有下列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注册电力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4、企业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亿元及以上的电力设施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3.5、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等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6、投标人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要求:2019年6月至2019年11月,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7、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企业(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勘察设计文件的编制单位是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11、 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符合并提供承诺书)
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b.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1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关于联合体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本项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由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担任;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3.13、若投标人为施工企业非联合体共同投标,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再发包的设计单位名称和资质,并提供与设计单位签订的针对本工程意向协议书。
4.1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0 年1月19日 09:00 至 2020 年2月24日 17:00;
5.2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后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zzyjy.com.cn:8086/zjgsfzx/031006/zjgCity_jyxx.html)公示发布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单位不需要到现场报名,直接在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三天随时查看“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www.szzyjy.com.cn:8086/)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等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0年2月25日09:00分。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张家港市民服务中心210开标室)
6.2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开标、评标顺序为:标段一、标段二。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两个标段的投标,但二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必须分别制作、分别装订。评标时根据各标段得分分别排序,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中二个标段。
6.3开标时间为:2020年2月25日09:00分。
开标地点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张家港市民服务中心210开标室)。
6.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http://www.szzyjy.com.cn:8086/zjgsfzx/031006/zjgCity_jyxx.html)、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snjebpubservice.com/#/newinde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张家港市交通道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张家港市供电分公司
招标人地址: 苏州张家港市
联系人:胡凌
电话:0512-5690182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研发总部园3号楼8楼
联系人:戚工
电话:173662227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