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9-08-20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1.张家港市市容管理处的泗港污泥塘生态封场工程已经获得张家港市行政审批局批准,立项批文号:张行审投2019230号批准。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章卿村;
(2) 工程规模:项目涉及面积52.5亩,污泥固化方量180000m³。项目采用污泥原位固化、堤坝平台构筑等方式,通过垂直防渗、封场覆盖系统、污水和沼气导排系统、地表水导排系统及相关辅助设施工程进行生态封场;
(3) 计划开、竣工时间: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12月25日 。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项目涉及面积52.5亩,污泥固化方量180000m³。项目采用污泥原位固化、堤坝平台构筑等方式,通过垂直防渗、封场覆盖系统、污水和沼气导排系统、地表水导排系统及相关辅助设施工程进行生态封场,合同估算价6200万元。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负责人允许申请标段数:1 。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壹级。
(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根据建办市(2013)7号文,年满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的临时一级建造师不可以参加工程投标)。
(3) 企业业绩、信誉: 良好 ;项目负责人业绩、信誉: 良好。
6、请申请人于2019年08月20日至2019年08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5: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217室报名并于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到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国泰北路31号兴港大厦西侧楼五楼招标代理部)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2019年08月30日14:30~15:00将资格审查文件送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港分中心(具体预审室详见当日大屏幕)参加资格预审(逾期作弃权处理)。
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派负责本项目的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单位为委托代理人(报名经办人)和建造师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提供由社保盖章的缴费清单原件或有二维码标记的社保个人缴费清单打印件 (2019年5月~2019年7月))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经办人必须是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附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时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7.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理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的;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i、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人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合同金额2000万(含)以上垃圾填埋场生态封场工程或合同金额2000万(含)以上淤泥固化工程,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书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为准。(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核查,竣工验收报告书必须至少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签字盖章)。
8. 投标业绩不得作假,如有作假,将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按照法律法规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监管部门予以处罚。
9.招标人地址:杨舍镇暨阳东路
联系人:鲍忠伟 电话:58132600-8032
10.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张家港市国泰北路31号兴港大厦西侧楼5楼
联系人:陆燕静 传真:0512-55392066 电话:0512-55392066
邮编:215600 项目组组长:顾升 执业资格:造价工程师 职称:高级工程师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9年 8月 20日至2019年 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