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5-07-01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太仓市重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的东亭路南延新建工程(朝阳路-桴亭路)桩基及材料检测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向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太仓市能源大厦11楼110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RHZH2025-TC-G-0601
2、项目名称:东亭路南延新建工程(朝阳路-桴亭路)桩基及材料检测服务
3、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捌拾万元整(¥3800000.00)
4、最高限价: 人民币叁佰捌拾万元整(¥3800000.00)。
5、采购需求:东亭路南延新建工程(朝阳路-桴亭路)桩基及材料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桩基检测、见证取样类检测、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水电检测、墙体材料备案类检测、饰面材料检测(含有害物检测)、防水材料检测、门窗检测、市政工程检测、能效测评等其它国家或行业规定的项目竣工前必须的材料及性能检测(详见施工图,具体以招标人指令为准)。但不包含消防检测及防雷检测(消防检测及防雷检测由其他专业单位进行测试)。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具体按照业主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须具备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获得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检测项目至少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专项检测;备案类检测至少包括: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检测、市政工程备案类检测、饰面材料备案类检测、防水材料备案类检测、门窗备案类检测、建筑水电备案类检测、室内环境备案类检测、墙体材料备案类检测等;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及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省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上岗证书;
4、投标人未被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供应商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三)本项目拒绝以下申请人: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7月09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止。
2、地点: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太仓市能源大厦11楼1105室)。
3、方式:提供书面申请材料,具体包括(1)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为自然人申请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申请人报名资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其申请将可能会被拒绝。
4、售价: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太仓市能源大厦11楼1114室
4、投标文件类型及份数:纸质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与纸质文件一致的投标文件电子版(盖章版PDF)文件一份。
五、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2、澄清与质疑
本项目投标人若有疑问,可按本公告联系方式向有关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参照采购招标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3、代理服务费:
以预算金额为计算基础,按苏州市政府采购网《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公告信息表第一批》公告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太仓市重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太仓市淏华大厦
联系电话:0512-53598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太仓市郑和中路能源大厦11楼
联系方式:0512-539866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金成佳
电话: 13801541531 E-Mail:271287742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