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9-21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车辆保险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部(太仓市公正路11号联合大厦20楼)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8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SZHZ2023-TC-C-0128
2. 项目名称:车辆保险服务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
5. 最高限价:人民币(大写)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
6. 采购需求:车辆保险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7.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合格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料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2. 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外)。
4.3. 参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8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部(太仓市公正路11号联合大厦20楼)
3、方式:递交以下报名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1)、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授权),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代理人(若有授权)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供应商代表在上述时间段内携带报名资料复印件1套至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部进行现场报名(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逾期不再办理。本项目将对完成报名的供应商发售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供应商的资格合格与否,将由采购小组判定。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1.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14:00整(北京时间)
2. 地点: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太仓市公正路11号联合大厦20楼)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10月8日14:00整(北京时间)
2.地点: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太仓市公正路11号联合大厦20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纸质投标文件份数:1正2副。
2. 本次保证金事项: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3. 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代理服务费按预算金额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1.1%、500~1000万元0.8%、1000~5000万元0.5%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该费用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采购代理单位。
4. 发布媒体: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仓市城发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联 系人:王嘉杰 联系电话:0512-5366522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恒中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苏州市太仓市公正路11号联合大厦20楼
联系方式:81606981-8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来山
电话:15806229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