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12-16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南丰镇零星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南丰镇零星绿化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发包人为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丰镇零星绿化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市南丰镇
2.2建设规模:移植乔灌木绿化工程;栽植水杉、榉树、香樟、金桂、日本晚樱、垂丝海棠、红花紫薇、红枫、鸡爪槭、金边黄杨球、红叶石楠球、红花继木球等灌木球类种植工程,二年养护期,包成活;红叶石楠、红花继木、金边黄杨、金森女贞、火焰南天竹、麦冬、兰花三七、马尼拉草坪等色块地被及草坪栽植,二年养护期;整理绿化用地,绿化用地平整,起坡造型,压实土翻松;绿化用地种植土方;树木修剪。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XE-NF-GK-2024-GC-0024-1 | 南丰镇零星绿化工程 | 移植乔灌木绿化工程;栽植水杉、榉树、香樟、金桂、日本晚樱、垂丝海棠、红花紫薇、红枫、鸡爪槭、金边黄杨球、红叶石楠球、红花继木球等灌木球类种植工程,二年养护期,包成活;红叶石楠、红花继木、金边黄杨、金森女贞、火焰南天竹、麦冬、兰花三七、马尼拉草坪等色块地被及草坪栽植,二年养护期;整理绿化用地,绿化用地平整,起坡造型,压实土翻松;绿化用地种植土方;树木修剪。 | 200 | 365 |
2.4其他: / 。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业绩要求:近4 年参与过2个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注:①“近4年”:工程竣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从企业投标日期往前倒推4年。 ②“工程造价”:原则上以合同金额认定,审计报告金额高于合同金额,以审计报告金额认定。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无法认定综合性园林绿化工程的,须提供审计报告或建设单位(业主)盖章的结算书等证明材料。建设单位(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建设单位(业主)联系人、联系电话、证明日期等信息。③专业分包业绩须提供分包合同、分部分项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分部分项审计报告,工程造价以审计报告金额认定。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按照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实施细则》(苏园规字〔2012〕2 号) 执行。
a、学历、职称要求(符合其中一条即可) :1)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2)获得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注:①“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林学、林业、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②职称证标明专业的,按照职称证专业认定(园林绿化中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认证的职称证默认是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职称证未标明专业的,按照评审表或学历证(颁发时间早于职称证)上的专业认定。③获得职称年限以职称证书颁发之年为准,企业投标日期往前倒推。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
□省外投标企业需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扫描件上传到企业信息库(绿化工程不需提供)。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发包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12 月17日 08 时30 分至 2024年12月30日 13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张家港市限额以下(国企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24.155.71:280/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
4.2凡未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单位请及时办理CA证书及激活相应的业务模块。(CA办理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251号四楼CA窗口,联系方式:0512-69820845;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C区公积金大厅CA窗口,联系方式:0512-58682391)
4.3投标人遇到相关系统使用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专线电话:0512-58972920以及平台客服热线:400-998-0000。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 12月30日 13 时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6.1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 标段中的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发包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6.2□本项目采用信用评价分筛选模式,满足条件的投标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具体筛选办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 ☑否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
招 标 人:张家港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地 址:张家港市南丰镇
联 系 人:叶鹏程
电 话:0512-5890787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公园路100号
联 系 人:张慧
电 话: 13962234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