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12-05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关于扬子江新医疗创新园4号楼装修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SZ-JF-GK-2024-GC-0002-1
1、张家港锦店企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的关于扬子江新医疗创新园4号楼装修项目已经获得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通过本次招标确定施工单位。
2、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张家港市锦丰镇
(2)工程规模: 本工程为关于扬子江新医疗创新园4号楼装修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地坪铺贴750*1500地砖、800*800防滑地砖、600*600防滑地砖,墙面4mm白色覆膜金属铝复合板、木饰面成品板,金属框玻璃隔断,石膏板吊顶,定制玻璃门安装,楼梯间大理石石材铺贴,不锈钢扶手安装,墙面无机涂料批刷等;给排水管敷设、电路管线敷设、灯具、洁具安装,空调、智能化、消防设备安装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合同估算价约208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03月15日,招标工期8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关于扬子江新医疗创新园4号楼装修项目,同工程规模。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负责人允许申请标段数:1。
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专业承包·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三级](含)以上(允许不超过四家单位的联合体,装修单位为牵头单位),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选派项目负责人条件要求:装饰专业: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消防专业: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暖通专业: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智能化专业: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①非联合体时,需选派 1 名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同时选派 1 名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如项目负责人同时具有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两专业,可选派 1 名建造师,否则各选派 1 名建造师);②联合体时,各联合体单位选派相关专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已担任单个合同金额大于400万元及以上在建工程期间的项目经理,不得参与园(镇)工程的投标。
(3)企业业绩、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4)项目经理业绩、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6、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③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④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⑥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⑦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⑧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⑨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工程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精神,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企业资质核查为不合格,资格审查将不通过。
(9)根据《关于2022年张家港市建筑企业资质专项清理全面普查情况的通报》张住建工【2022】19号文,投标人资质核查不达标且未整改合格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10)江苏省外施工投标企业须提供《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复印件。
(11)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2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必须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40万元的公共装饰工程。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公共建筑按照《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定义)。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7、评标办法:经评委评审的最高限价下合理低价法中的方法一或方法二,现场随机抽取,详见正文,报价分94分,信用分6分(装饰类)。特级、一级资质施工企业参与小型工程投标,其信用评价结果按0.8系数折算参与评审。
8、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06日08时30分至2024年12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张家港市限额以下(国企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24.155.71:280/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
(2)凡未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单位请及时办理CA证书及激活相应的业务模块。(CA办理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251号四楼CA窗口,联系方式:0512-69820845;张家港市人民中路5号市民服务中心C区公积金大厅CA窗口,联系方式:0512-58682391)
(3)投标人遇到相关系统使用问题,请拨打平台技术支持专线电话:0512-58972920以及平台客服热线:400-998-0000。
9、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9时00分00秒。
(2)逾期递交的,招标人不予接受和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11、工程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冶金工业园公共资源交易科 0512-58959067
12、招标人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
联系人:翟卫华 电话:18915694228
1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永安路华怡商厦南楼四楼
联系人:徐嘉鸣 电话:18013139816
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