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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汤华村东西快速干线北侧二宗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其上在建工程公开转让公告[2023]029号

【信息发布时间:2023-07-04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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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公告
经转让方吴江市太湖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申请,为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挂牌截止日期延期至2023年8月1日16:00,其他公告事项不变。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07月04日
发布单位: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位于苏州市吴江区太湖新城汤华村东西快速干线北侧二宗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及其上在建工程公开转让
项目编号 SCJG20230731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批准单位: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时间:2023年03月27日
内部决策情况 2023年3月28日,吴江市太湖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股东决定同意公开转让所持二期项目二宗地块。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2023年05月22日 挂牌终止日期:2023年08月01日
转让方名称 吴江市太湖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标的物概况 该项目二宗地块,东临绿怡固废,南靠吴江大道,西依太湖固废,北临龙津路,土地形状规则,宗地内有河道桥梁、围墙、绿化等。标的物包括二宗地块和其上在建工程,不动产证号分别为:苏(2020)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016126号(证载土地面积23628.88平方米)、苏(2020)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016102号(证载土地面积1714.18平方米),使用权均为2069年06月02日止;在建工程包括二宗地块河道间修建的桥梁和土地平整工程:河道桥梁包括场内桥梁工程、护坡、土方及绿化工程,土地平整工程包括围墙工程、土方回填工程及植被移除工程。标的无抵押担保租赁的情况。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沪申威评报字(2022)第0510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2年11月30日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1813.1472
特别事项说明 1.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转让标的,并自行向转让方了解转让标的实际情况;在公告期内转让方陪同现场查看,联系人:沈国平,联系电话:15062556644,踏勘请提前电话预约。 2.受让方必须付清所有款项后,转让方方能协助受让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按不动产登记部门相关规定办理。 3.转让标的资产变更登记涉及的双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相关费用,由买卖双方按照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 4.转让标的资产是以现状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为由拒绝按现状接受。 5.转让标的不动产登记证登记面积若与实际测量面积出现误差,以不动产登记证记载为准,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不再另行结算。 6.转让方持有的苏(2020)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016102号和苏(2020) 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016126号两块土地,中间相隔一条河道,转让方将河道进行移位并在持有的两地块河道间修建桥梁。另外,转让方一期项目污水池已压在苏(2020)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016102号地块红线上,占用土地面积约480m²。为了能够解决二期480m²土地占用问题,转让方将明确受让方须将转让方所占用的二期480m²土地在土地完成转让后长期且无偿给转让方继续使用。此外,二期土地意向受让方如有需要,可在合法及符合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无偿使用二期河道所占用的一期600m²土地。 7、意向受让方须了解标的地块所在辖区内的相关产业政策,并提供符合要求的项目备案文件。 8、意向受让方成交后须与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办公室签订 《投资发展监管协议》(具体协议内容见备查文件)。 9、受让方是相关手续办理的责任主体,转让方配合受让人办理相关建设和权证的相关手续。
转让参考价格 人民币2150万元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收购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4、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215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4日16:00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备查文件 1、《吴江市太湖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2、《公开转让请示》
3、《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一五次管理层会议纪要》(2023年第3次 )
4、《吴江市太湖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拟资产公开转让涉及的江苏省吴江市太湖新城汤华村东西快速干线北侧地块及其上在建工程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沪申威评报字(2022)第0510号
5、《上海市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6、《标的基本情况说明》
7、《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苏(2020)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01610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苏(2020)苏州市吴江区不动产权第9016126号
8、拟与受让方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模板
9、《关于吴江市太湖工业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土地转让产业准入情况说明》模板(含《投资发展监管协议》)
10、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管理制度
11、《转让土地明细清单》
12、《土地借用协议》
13、其他相关材料
其他说明 1.至本公告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由产权交易机构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公开拍卖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如果采用公开拍卖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公开拍卖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受让方应于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账户付清全部资产转让款。 3.意向受让方应在2023年7月4日16:00前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时间:上午9:00-11: 00,下午13: 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4.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企业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5.本次公告仅为本次标的转让的简要说明。意向受让方人在作出申请受让决定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以及《资产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材料,并在本标的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周女士,肖女士
联系电话 0512-69820835,69820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