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11-02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名称 | 苏州新微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含利息)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SCJG20220660 |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批准单位: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枫桥街道办事处 批准时间:2022年10月28日 |
||
内部决策情况 |
2022年8月15日,苏州新微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股东通过了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苏州新微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含利息)公开挂牌转让的决定; 2022年9月6日,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公开转让苏州新微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含利息)的决议; 2022年9月9日,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东通过了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苏州新微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含利息)公开挂牌转让的决定; 2022年9月14日,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通过了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苏州新微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含利息)公开挂牌转让的决议。 2022年9月23日,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专题会议同意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苏州新微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含利息)公开挂牌转让。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2年11月02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2年12月14日 | |
转让方名称 | 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苏州新微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05MA21H8UJ2K |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1000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徐海东 | ||
住所 | 苏州市高新区泰山路599号3号楼1楼部分场地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规划设计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创业空间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0 | ||
所属行业 | 研究和试验发展 | ||
其他 | 标的企业成立于2020年5月19日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00% | ||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 ( 2021年12月31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29849.1 | |
负债总额(万元) | 28911.38 | ||
净资产(万元) | 937.72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
利润总额(万元) | -48.34 | ||
净利润(万元) | -48.34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2022年9月30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22503.79 | |
负债总额(万元) | 21768.1 | ||
净资产(万元) | 735.69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
利润总额(万元) | -197.39 | ||
净利润(万元) | -202.03 | ||
基准日审计数据 (2022年8月18日) | 资产总额(万元) | 23268 | |
负债总额(万元) | 22529.23 | ||
净资产(万元) | 738.77 | ||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0 | ||
利润总额(万元) | -194.31 | ||
净利润(万元) | -198.95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江苏天地恒安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天地恒安[2022]资评字第3040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国有(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08月18日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25136.02 | 净资产:2606.79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2606.79万元 (100%股权) | ||
特别事项说明 |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 无 | |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 无 | ||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 截至基准日2022年8月18日,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标的企业的债权本金为人民币16,417万元,相应债权(含利息)与标的企业100%股权作为同一标的公开转让。利息按照4%年利率自2022年8月16日起计算至受让方支付全部受让款之日止,详见《借款合同》。 | ||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 无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不涉及 | ||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 无 | ||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 无 | ||
评估基准日到挂牌起始日期间权益增加额 | 参见其他说明第二条 | ||
其他重要事项 | 1、标的企业于2020年6月11日竞得苏新国土2019-WG-17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苏新国土 2019-WG-17号地块位于枫桥街道华山路绿化地北、爱普生拓优科梦水晶元器件(苏州)有限公司东,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1,897.4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出让,用途为工业用地,建筑容积率大于等于2.0,建筑密度大于等于30%,绿地率小于等于20%。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2020年6月24日,苏新国土 2019-WG-17号地块取得不动产权证,权利人为苏州新微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权证号为苏(2020)苏州市不动产权第5016168号,已设定抵押权,主要为“基因工程药物和疫 苗生产用房项目”人民币2.4亿元固定资产银团贷款合同抵押担保,合同编号为[2021年建苏州新团贷字第001号],合同签订日期为2021年5月7日。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已还清银行贷款及利息,目前已解除抵押。详见《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记录》。 | ||
转让参考价格 | 不低于人民币20258.649042 万元(其中股权转让参考价为人民币3841.649042万元,债权转让参考价为人民币16417万元。利息按照4%年利率自2022年8月16日起计算至受让方支付全部受让款之日止) | ||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购买转让标的企业国有产权的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须按规定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保证金76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4日16: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在成为最终意向受让方后保证金自动转作交易价款一部分; 4、意向受让方或其上级控股股东须为A股上市公司; 5、意向受让方或其上级控股股东须为生物科技企业 ; 6、意向受让方或其上级控股股东须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7、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备查文件 |
1、苏州新微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2、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3、关于公开转让苏州新微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关债权(含利息)的请示(苏健康小镇字〔2022〕4号) 4、苏州高新产业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决定 5、关于公开转让苏州新微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含利息)的请示(苏高新产城字〔2022〕21号) 6、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7、关于公开转让苏州新微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含利息)的请示(苏高新地集字〔2022〕65号) 8、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专题会议纪要、党委会议纪要(苏州高新专纪〔2022〕57号、苏州高新委纪〔2022〕52号) 9、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苏州新微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请示(苏州高新字〔2022〕109号) 10、关于公开挂牌转让苏州新微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批复(苏高新国资办〔2022〕37号)[含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枫桥街道办事处批复] 11、苏州新微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恒安专审(2022)3007号) 12、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涉及的苏州新微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地恒安[2022]资评字第3040号) 13、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14、苏州新微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及相对应的债权(含利息)公开挂牌转让方案 15、苏州新微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16、苏州新微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章程 17、苏州新微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基本情况表 18、苏州新微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查询表 19、苏州新微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近期财务报表 20、江苏立泰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白马涧生命健康小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拟转让苏州新微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100%股权及16417万元债权之法律意见书 21、拟与受让方签署的《股权及债权转让合同》模板 22、苏州新微溪生物医药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1年度(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2265号) 23、情况说明 24、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记录 25、银团贷款合同 26、借款合同 2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8、其他相关材料 |
||
其他说明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成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及债权转让合同》,并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管账户。 2、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3、如果受让方报价高于转让参考价,超出部分作为股权转让价款。 4、如若标的企业在挂牌期间有新进员工,则全部劳动关系由转让方解除,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5、至公告挂牌期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将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如果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所有电子竞价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6、意向受让方应在2022年12月14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报名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侧裙楼五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不含节假日。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受让方报名。 7、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转让方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转让方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8、意向受让方办理登记报名手续时需提交的相应材料,包括:章程、同意受让股权的决议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近期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基本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等。 9、本公告仅为本次转让项目的简要说明。投资人在做出申请受让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和转让方提供的其他资料,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肖女士,周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12-69820852,69820835 | ||
传真 | 0512-698206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