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06-19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浏河镇第二批生活垃圾分类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太仓市长春北路25号4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7月15日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RJ2020-LH-G-002
项目名称:浏河镇第二批生活垃圾分类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27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75万元
采购需求:
以《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为指导,根据《2020年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通过方案策划、实施等措施,为社区提供咨询、培训、考核等服务,进一步提升浏河镇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效。
(一)方案制定
通过实地考察调研,制定各小区垃圾分类工作整体方案,协调各相关方,提供“一小区一方案”一对一指导,协助社区组建和维护垃圾分类工作小组,并为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
(二)氛围营造
结合小区特点,提供宣传栏、海报、横幅、宣传单等多种形式的宣传物料,展示垃圾分类情况(含居民垃圾分类光荣榜),科普垃圾分类知识,营造人人关心垃圾分类、践行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三)培训
根据项目运行情况,每月对本项目服务区域各社区、各小区物业提供专业意见并进行培训,各至少两次(一次针对社区、物业工作人员,一次针对保洁员、督导员、志愿者)。
(四)巡查与考核
1.不定期巡查各小区垃圾分类情况,记录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对未达标的小区进行方案调整及再指导,促使其及时整改,以保证各小区内垃圾分类工作确实有效开展。
2.协助社区对各小区进行日常考核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垃圾分类设施的设置与维护、宣传氛围的营造以及居民垃圾分类投放的准确率等。(每小区每月不少于1次)
3.对小区居民进行问卷调查工作,了解居民对项目满意程度,进一步完善项目方案。(每小区不少于6次)
4.考核调查完成后,将检查情况结果及时反馈,并以此为依据加强对各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五)配套媒体宣传
联动传统纸媒、广播电视、线上自媒体等多种途径对垃圾分类试点项目进行多方位立体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为了保障项目的正常运营,本项目运营人员配备最低要求如下:
岗位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项目主管 |
1 |
名 |
负责项目整体方案设计与、运营管理、人员统筹、项目汇报等工作。 |
主管助理 |
1 |
名 |
负责辅助项目主管日常管理工作,沟通协调项目运行的相关单位。 |
垃圾分类管理员 |
4 |
名 |
负责撰写垃圾分类相关宣传活动策划方案,设计各小区垃圾分类宣传氛围、宣传物料,开展对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工作。 |
垃圾分类巡检员 |
8 |
名 |
负责巡查考核各小区垃圾分类情况,并及时记录。对各小区居民进行调查问卷工作。整理统计各小区的垃圾分类情况;对存在问题进行汇总分析,进一步给出各小区垃圾分类的具体改进建议,帮助项目主管制定具体改进方案。 |
基础设施和硬件设备配备要求:
序号 |
设施设备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垃圾房 |
6 |
套 |
|
2 |
垃圾房改造 |
2 |
套 |
|
2 |
垃圾亭 |
20 |
套 |
|
3 |
垃圾亭原位改造 |
18 |
套 |
|
4 |
垃圾亭移动改造 |
6 |
套 |
|
5 |
多余老旧垃圾亭拆除 |
15 |
套 |
每个点位安装两张公园椅 |
6 |
30L垃圾桶 |
626 |
个 |
其他垃圾桶/厨余垃圾桶各313个 |
7 |
小区基础氛围 |
27 |
套 |
|
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区域:
序号 |
小区 |
设计户数 |
1 |
浏西一村 |
370 |
2 |
天竺苑 |
396 |
3 |
富景苑小区 |
81 |
4 |
中心南街居民点 |
172 |
5 |
闸北路居民点 |
103 |
6 |
集市街居民点 |
180 |
7 |
东海一村 |
392 |
8 |
东海二村 |
365 |
9 |
天熙苑 |
266 |
10 |
闸北新村 |
615 |
11 |
闸北路 |
452 |
12 |
新东街 |
238 |
13 |
车站弄 |
280 |
14 |
府前嘉苑 |
319 |
15 |
紫薇苑一区 |
942 |
16 |
紫薇苑二区 |
158 |
17 |
紫薇苑三区 |
313 |
18 |
紫薇苑四区 |
390 |
19 |
听海雅苑 |
236 |
20 |
御景苑 |
420 |
21 |
高成上海假日一期 |
159 |
22 |
高成上海假日二期 |
1341 |
23 |
高成上海假日三期 |
2900 |
24 |
银河湾 |
165 |
25 |
东方花园 |
3419 |
26 |
钱泾新村 |
310 |
27 |
集合新村 |
80 |
合计 |
15062 |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0年06月29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太仓市长春北路25号4楼
方式: 现场购买获取,购买时出具以下有效材料并加盖公章,并填写登记表,否则不予购买。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若有)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代理人);
售价: 每套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0年07月15日14:0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15日14: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苏州润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太仓市长春北路25号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元,以有效的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的形式在递交书面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当场缴纳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如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事业单位或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无需提交投标(响应)保证金,但需提供相关证明。
保证金交纳帐户:苏州润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太仓农村商业银行华夏支行
账户:3205851251010000006511
3、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1份,副本4份。
4、中标服务费
本次招标项目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照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按1.5%,100-500万元0.8%收取,如计算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太仓市浏河镇政法和社会事业局
地址: 太仓市浏河镇郑和大街99号
联系方式: 沈祖宏 0512-535950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苏州润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太仓市长春北路25号4楼
联系方式: 赵佳 139137979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佳
电话: 13913797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