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1-30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金家河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J.CL2023-7、E3205010304042621001001)
1、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北河泾街道办事处的金家河整治工程已经相行审投初【2023】70 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请点击下载:新点招投标软件下载、云蜻蜓招投标软件下载)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项目位于苏州市高铁新城,北起永昌泾,南至漕湖大道。 招标类型:专业招标
所属地区:相城区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工程规模:项目对金家河进行整治,河道全长约440米,宽约30米,两岸新建生态护岸,长度约 700米,同步建设景观工程(景观绿化在红线范围内实施);配套新建闸站一座,采用2台潜水轴流泵,闸孔宽约12米,流量为5立方米/秒,合同估算价约1594.2052万元。
(3)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4年03月08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指令日期为准),计划竣工时间:2024年11月02日。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
SDJ.CL2024-7、 E3205010304042621001001 |
金家河整治工程 |
1594.2052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单位) |
水利水电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人员 |
信誉良好 |
信誉良好 |
企业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最多允许申请标段数:1个;
5、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水利建造师)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B、C类)(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项目技术负责人和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
(6)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近一年及以上(公告发布月为准)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人员;
(7)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在建指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可有一个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水利工程其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
⑥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10)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资质动态检查核查不合格的企业在整改期内视为不符合资格处理。
5)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
6)招标公告以及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的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
6、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30日00:00至2024年02月06日23:59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7日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此次水利电子化网上招投标以投标单位网上提交的电子资审文件为准,在投标时提供以下电子材料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且必须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可查信息);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B、C类)扫描件(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以上人员证书须提供拟派所有人员证书的复印件。
(3)拟选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需提供近一年及以上唯一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以及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可查信息;
(4)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含单位名称、企业资质等级、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授权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
(5)经办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及经办人身份证、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一年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
(6)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在建承诺书。
(7)招标公告以及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的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
注: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资格审查文件,并上传至《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中。
2)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点击进入投标人中间库维护页面,在此投标库中维护上传企业基本信息、人员、投标业绩等证明材料,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未按要求执行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所有涉及资格审查的内容均以网上上传扫描件为准,投标人应保证其上传的扫描件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9、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进入评审。
10、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11、其他:
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请点击下载:新点招投标软件下载或云蜻蜓招投标软件下载)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点击进入投标人中间库维护页面,在此投标库中维护上传企业基本信息、人员、投标业绩等证明材料,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未按要求执行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招标图纸请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
4)本工程实行水利电子化投标,投标时均以网上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此次招投标实行不见面开标,招标文件条款中凡不适用于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均取消,具体流程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及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的特别提醒通知”; http://www.szzyjy.com.cn:8086/ztzl/028001/20210806/21ffd672-8331-41ff-8fdf-c1b8f09a3bc2.html。
12、招标人地址:相城区高铁新城南天成路科正大厦10楼
联系人:卢丽娜 传真: 电话:0512-66158839
1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相城区相城大道666号中翔大厦26楼
联系人: 张爱忠、沈燕 传真:/ 电话:0512-81878081
14、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01月30日至2024年02月06日
15、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招标人: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北河泾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单位: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苏州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