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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江河驳岸工程
(招标编号:E3205010304040138001001、SDJ.CL2022 -33)
招标公告
1. 苏州工业园区城市重建有限公司 的娄江河驳岸工程已经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 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老镇内 招标类型:专业招标
所属地区:苏州工业园区 工程性质:水利工程
(2)工程规模:娄江河驳岸工程西起仁善河,东至司马泾,位于娄江北岸,全长约1171米,堤防级别为3级,合同估算价约2200万元。
(3)工期:274天(日历天);计划开、竣(完)工时间:2022年12月15日 至 2023年 09月14日。
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 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 和信誉 |
项目经理业绩和信誉 |
E3205010304040138001001、SDJ.CL2022 -33 |
娄江河驳岸工程 |
2200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单位,最新年度的苏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信用等级在C级及以上 |
水利水电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注册登记)的人员。 |
信誉良好 |
信誉良好 |
5.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省级及以上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水利水电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
(5)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B、C类)(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提供近一年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且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网站落实信息申报的人员;
(7)水利建造师(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无在建工程(在建指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 ,项目技术负责人可有一个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企业及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注:企业近五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4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项目,质量为合格及以上。(企业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竣(完)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网络查询的中标公示页面及路径,未提供的将拒绝其投标);近五年指2017年11月至今,以竣(完)工验收报告明确的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上面的金额为准;
项目经理近五年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4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项目,质量为合格及以上。(企业业绩须附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竣(完)工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网络查询的中标公示页面及路径,未提供的将拒绝其投标);近五年指2017年11月至今,以竣(完)工验收报告明确的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上面的金额为准;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的,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的。
6.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15日00:00至2022年11月21日23:59:59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06日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3)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4)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
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8.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进入评审。
9.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
10.招标人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58号新能大厦9楼
联系人:王雨清 传真: 电话:0512-62767547
邮 编: E-Mail:
11.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商业广场A幢1206室
联系人:沈新、秦俊圆 传真: 0512-69560668 电话: 0512-69560667
邮编: E-Mail: hxzbdl@126.com
12.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长:徐贤 性别:女 上岗证号:苏招E0434
职称或执业资格:注册造价工程师 联系电话: 0512-69560667
13.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1日
14.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项目法人:苏州工业园区城市重建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苏州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