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10-10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京杭大运河苏州段堤防加固工程(吴江)-
堤防监测和完工验收测量
招标公告
1、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基本项目建设管理处 的 京杭大运河苏州段堤防加固工程(吴江)堤防监测和完工验收测量工程已经 苏州市水务局(苏市水务(2020)136号)批准建设。工程资金来源为财政,现已落实。现公开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项目概况:吴江区境内堤防加固总长74.117km(不含维持现状23.853km),其中筑堤12.046km,新(拆)建直立挡墙0.336km,增设防洪墙(或挡浪板)34.339km,老挡墙加固21.813km,板桩护岸0.59km,绿化改造4.993km,新建防汛道路21.057km,新、拆建口门建筑物2座,新建跨支河桥梁2座及沿线景观建设,按实际完成建设内容监测和测量。
3.2 工程测量周期:
(1)堤防监测周期:2年。垂直和水平位移每季度观测1次,基准点每年校核1次,工作基点每季度校核1次。
(2)完工验收测量周期:根据工程实际施工工期情况按甲方要求期限内完成测量任务。
3.3 本项目工程测量的范围包括:
(1)堤防监测:根据苏市水务[2020]136号文及DB32/T1713-2011规范要求,结合工程特点,确定本项目观测内容如下:1)堤防垂直位移(沉降);2)防洪墙垂直位移(沉降)及水平位移;3)站闸建筑物垂直位移(沉降)。
(2)完工验收测量:各标段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测量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绿化种植规格及数量测量、各类型号的挡墙长度测量、水工建筑物测量、景观配套建筑物测量等)。
3.4测量成果:
(1)堤防监测:对所测各项目数据进行分析,包括位移量和变化速率,对可能的变化趋势进行预测并作出预警。在甲方需要时,应提交各期阶段性观测成果。当全部观测工作结束后进行一次数据综合性整理,对观测数据变化趋势进行分析和判断,同时编写最终观测成果报告并按合同规定要求提交甲方使用。
成果提交报告以下内容:1)观测成果报告,包括点位布置图、观测记录、观测成果表、曲线图等;2)技术总结报告等。
(2)完工验收测量:提交完工测量成果表和统计表、图册等文本成果(含电子版)。
3.5 规范标准
(1)《关于加强京杭大运河堤防加固工程缺陷责任期观测工作的通知》苏市水务[2020]136号文
(2)《水利工程观测规程》DB32/T1713-2011
(3)《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SL197-2013
(4)《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7-2006
(5)《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8-2009
(6)工程设计文件、图纸以及本项目观测方案等.
3.6 测绘基准
(1)平面坐标系统:按施工图纸所用坐标系。
(2)高程系统:镇江吴淞高程系。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 求 |
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
企业业绩和信誉 |
项目负责人业绩和信誉 |
SDJ.CL2020-68-1 |
京杭大运河苏州段堤防加固工程(吴江)堤防监测和完工验收测量 |
136 |
投标人具有须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量测类)甲级资质 |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信誉良好 |
信誉良好 |
4、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以下是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具有须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量测类)甲级资质。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等级: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0月16日年上午9:00,投报名材料止时间: 2019年10月16日下午15:00。投箱报名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
6. 其他: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报名时仅需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1)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劳动合同、且必须提供近一年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
(3)经办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授权)及经办人身份证、劳动合同、且必须提供近一年及以上且唯一账户的社保缴费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路径)。
(4)书面报名申请书(附在所有复印件首页,含单位全称、项目负责人姓名,资格证书编号,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上述(1)~(4)项资料在投标时须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所有原件(资质证书开标时可由复印件代替),开标后由评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进入评审。
7.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标法》进行评标。
8. 招标人地址: 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1000号
联系人: 曹主任 传真: 电话:0512-63982061
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丽丽 传真: 0512-63183120 电话:13812738565
邮编: E-Mail:
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项目组长:史军 性别:男 手册号:
职称或执业资格:造价工程师 联系电话:13913704017 上岗证号: 苏招A1689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16日。
11. 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项目法人:苏州市吴江区水利基本项目建设管理处
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苏州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