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1-24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贯彻落实省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建〔2019〕11号)的规定,对2023年4季度苏州市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的履约情况进行了综合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5天(自2024年1月24日至1月2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反映。
联系电话0512-68125717,传真:0512-65248536。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