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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5省道吴江同里至黎里段改扩建工程绿化工程施工项目
S605-LH01、02、03、04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605省道吴江同里至黎里段改扩建工程已经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19】13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018-320509-48-01-248914),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行政许可机关以案号:WJS0000-20200305103330975批准,建设单位为苏州市吴江区交通运输局,项目招标人(代建单位)为苏州市吴江区交通工程建设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605省道吴江同里至黎里段改扩建工程绿化工程施工项目S605-LH01、02、03、04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605省道吴江同里至黎里段改扩建工程起于吴江吴中区界,起点桩号SK3+699.819,终于吴江大道,终点桩号SK21+601.000,路线全长约17.901km(含吴中交界段)。605省道吴江同里至黎里段改扩建工程按一级公路进行改扩建,采取主路加辅路形式,主路采用高架式断面,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80km/h,辅路采用地面式断面,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80km/h。
(2)招标内容
本次605省道吴江同里至黎里段改扩建工程绿化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共设4个标段,即S605-LH01、S605-LH02、S605-LH03、S605-LH04标段,招标内容分别为:
S605-LH01标段:(SK3+699.819~SK9+358.077)路段施工图范围内的绿化工程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施工以及缺陷修复(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标段建安费约1400万元。
S605-LH02标段:(SK9+358.077~SK13+017.393)路段施工图范围内的绿化工程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施工以及缺陷修复(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标段建安费约860万元。
S605-LH03标段:(SK13+017.393~SK16+932.081)路段施工图范围内的绿化工程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施工以及缺陷修复(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标段建安费约800万元。
S605-LH04标段:(SK16+932.081~SK21+601.000)路段施工图范围内的绿化工程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施工以及缺陷修复(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标段建安费约920万元。
计划工期:6个月(具体开工时间按发包人通知),缺陷责任期(绿化养护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2)业绩要求:
S605-LH01标段: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绿化工程施工项目;
S605-LH02、03、04标段: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至今完成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的绿化工程施工项目;
(3)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4)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且:
S605-LH01标段: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2019年1月1日至今(以任职结束时间为准)全过程(或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担任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S605-LH02、03、04标段: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2019年1月1日至今(以任职结束时间为准)全过程(或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担任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600万元的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②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③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10.5的原则认定);
(5)其他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三个月(三个月为2024年8月-2024年10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每个投标人可同时预约参加605省道吴江同里至黎里段改扩建工程绿化工程施工项目S605-LH01、S605-LH02、S605-LH03、S605-LH04标段中的4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具体详见本项目评标办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吴江区交通工程建设处
地 址:苏州市吴江区油车路33号
电 话:0512-63417290
联系人:张庆、汪丽雯
招标代理: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嘉元路1060号中翔金融大厦9005室
电 话:0512-67599004
联系人:姜威杰
E-mail:jzzbsz@126.com
监督部门: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建设管理处
地址:苏州市桐泾南路298号
邮编:215007
电话:0512-68125717
8、其他
8.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8.2本项目的预约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9:30。
8.3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4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10时30分。
确定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个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地址: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具体开标房间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6 若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非法分包或违法转包等行为,招标人将按照《确保工程质量不非法分包不违法转包承诺书》对其处以无条件撤出现场的处罚,并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报告,按照信用管理规定记入投标人信用档案,并在交通运输行业和政府相关信用网站公开。
8.7特别提醒: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号文)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可以采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信用评价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8.8特别说明: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以下简称《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公路工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公路工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公路工程标准文件》为准。《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