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8-27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我单位的“苏州市污水处理设施能力与质效提升(一期)先导工程项目-苏州市福星污水处理厂原位扩容改造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于2024年08月23日上午09时30分开标,共3家单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判定中机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标。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令第12号《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本项目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因本项目工期紧张,重新招标时,资格审查方式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