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6-11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产业园玉泉路工程(项目名称)产业园玉泉路工程勘察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产业园玉泉路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太管项批[2025]6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苏州太湖佳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产业园玉泉路工程勘察设计(标段)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光福镇
2.2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为1162米,道路标准段路基宽 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S3205010304000687001001 | 产业园玉泉路工程勘察设计 | 产业园玉泉路工程勘察设计 | 120 | 70 |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投标文件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工程勘察(含物探、测量)、方案设计及深化(含概算)、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方案及施工图的报批报审配合工作以及工程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等,同时包含招标人认为其它需要配套设计的相关内容。勘察设计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含物探、测量),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交通疏解、照明等方案设计及深化(含概算)、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及咨询等成果文以及其它项目过程需要配套设计的零星工程,后期施工现场设计全过程配合,直至项目竣工备案完成验收零星工程,后期施工现场设计全过程配合,直至项目竣工备案完成验收;
(四)勘察设计周期:70日历天。
(五)备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2、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号)“统一全市投标行为考评标准”的规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3、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事项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4、本项目招标人对未中标投标人的设计方案补偿费如下:第二、三名的设计方案补偿费各为人民币1000元;其余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5、本项目项目法人为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苏州太湖佳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6、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方选派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
(2)本项目最多允许二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3)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06-11 00:00至2026-06-18 23:59;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6-24 09:30。
5.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交易集团、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苏州太湖佳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正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孙武路2999号 | 地 址: | 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59号蠡和大厦1211室 |
邮 编: | 215000 | 邮 编: | 215000 |
联系人: | 许峰 | 联系人: | 顾文霞 |
电 话: | 0512-66030156 | 电 话: | 13013773346 |
传 真: | 传 真: | 0512-69152659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569661149@qq.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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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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