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4-09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相城长旺新材料技术创新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黄埭金龙片区)项目(项目名称)相城长旺新材料技术创新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黄埭金龙片区)项目-2号地块监理(标段名称)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S32050103040004310010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相城长旺新材料技术创新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黄埭金龙片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市相城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相行审投备〔2024〕5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新咏新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苏州新咏新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自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现对该项目相城长旺新材料技术创新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黄埭金龙片区)项目-2号地块监理(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1 标段名称:相城长旺新材料技术创新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黄埭金龙片区)项目-2号地块监理
2.2 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益民路北、长发路西
2.3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土建、安装、内外装饰工程、室外市政、景观、绿化海绵及附属工程。建设规模:项目占地面积62.02亩,总建筑面积70000平方米,受监工程造价约24500万元。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210.00万元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相城长旺新材料技术创新基地配套设施建设(黄埭金龙片区)项目-2号地块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7 监理服务期:550日历天(同施工工期,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建设单位要求为准)。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无要求。
3.3.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合同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注:(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业绩归属于担任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时间超过工期50%的人员(以竣工验收证明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申请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3.4.2其他: /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 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 。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综合评估法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4月9日00时00分至2026年4月15日23时59分。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https://www.suex.com.cn/。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年 04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3逾期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①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④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委托代理人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⑤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⑥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于开标当日有效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核结果”;⑦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超过3家(含3家)的全部入围,不满3家,重发公告。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交易集团(https://jsgc.suex.com.cn)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重发公告原因)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苏州新咏新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公正建设咨询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相城区华元路1902号2幢东2楼
联系人: 程强 联系人: 王琪、沈燕、项陈、杨富珍
电话: 0512-66105886 电话:0512-67913588-6001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王琪
邮编: 215000 传真: /
电子邮箱: / 邮编: 215000
电子邮箱: /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苏州市相城区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2-85182366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投诉处理程序按苏建规字〔2016〕4 号文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办法》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