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4-08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狮山天地项目 (项目名称) 狮山天地项目监理(标段名称)资格预审公告
S3205010304000073001002(标段编号)
本招标项目 狮山天地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苏高新项备〔2025〕72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苏州新亿城商旅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现对该项目 狮山天地项目监理 (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中顺天启(苏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1 标段名称: 狮山天地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 苏州市高新区狮山街道滨河路东、何山路北
2.3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建筑高度约20.1米,最大单跨跨度45米,最大建筑层数4层,建安工程造价约32400万元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 470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狮山天地项目的所有监理(包括施工全过程监理和保修阶段监理)工作以及招标人明确指令要求完成的其它工作
2.7 监理服务期: 732日历天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 本项目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监无在监工程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未按规定格式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3.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系统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合同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注:(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业绩归属于担任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时间超过工期50%的人员(以竣工验收证明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申请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3.4.2其他: (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资审时不需要,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2)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3)投标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存在以下情形:在其他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期间发生变更,且自总监变更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至资格预审审查之日未满12个月的。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 本次招标为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 。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8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4 月 13 日23 时 59 分。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建设工程) 。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4 月 20 日 13 时 30 分。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3逾期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1)本项目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 家(包含3 家)均入围,如小于3 家的将重发公告。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交易集团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重发公告原因)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苏州新亿城商旅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顺天启(苏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苏州市高新区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恒业铂金大厦 12F
联系人: 郁华玉 联系人:周浩凡、应樱
电话: 0512-68716682 电话: 0512-67575144
传真: 项目负责人:周浩凡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电子邮箱: 1553743830@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512-68750520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异议人必须在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