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4-01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相城智慧交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相城智慧交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相城智慧交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相城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相数据投备[2025]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通标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通标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相城智慧交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标段)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相城区
2.2建设规模:主要包括交通感知体系、数字基座扩能及数字智算驾驶座舱建设,涉及到阳澄湖路、相城大道、春申湖路、澄阳路、御窑路、广济北路、华元路、漕湖大道等主干道以及相关次干道和支路。(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S3205010304000395001001 | 相城智慧交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 | 相城智慧交通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 342.08 | 60 |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该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文件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三)招标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招标范围内的前期现状摸底、方案设计、方案报批、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深化调整及报批、施工图设计、软硬件系统设计等、施工图设计的报批报审配合工作、估算编制以及工程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等,同时包含招标人认为其它需要配套设计的相关内容。
(四)设计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项目的交通感知体系、数字基座扩能及数字智算驾驶座舱等的设计。
(五)备注:
1、投标人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如有授权)、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连续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3、未中标方案补偿:无补偿费。
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不含6家)时,推荐不排序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含4家和6家)时,推荐不排序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不再使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推荐3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如缺乏竞争,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全部投标。
5、本项目执行市住建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7、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04-01 12:00至2026-04-09 23:59;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4-15 09:30。
5.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交易集团(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苏州通标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苏州相城区 | 地 址: | 苏州市相城区元联大厦10楼 |
邮 编: | 215000 | 邮 编: | 215131 |
联系人: | 郎莎莎 | 联系人: | 石帆、丁春 |
电 话: | 0512-65807108 | 电 话: | 0512-65981595-8115 |
传 真: | 0512-65807108 | 传 真: | 0512-66352628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1109712373@qq.com |
网 址: | / | 网 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 | 账 号: | / |
2026-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