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3-18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项目名称)尹山湖校区(金丝港)装修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尹山湖校区(金丝港)装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数据项建[2026]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城市学院,招标人为苏州市保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苏水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尹山湖校区(金丝港)装修工程一期设计(标段)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郭巷街道金丝港路388号。
2.2建设规模:包括1#办公楼一、二层每层建筑面积约3500㎡;2#办公楼一、二层每层建筑面积约3500㎡;3#商业办公楼一、二层每层建筑面积约4000㎡。(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S3205010304000323001001 | 尹山湖校区(金丝港)装修工程一期设计 | 尹山湖校区(金丝港)装修工程一期设计 | 45 | 14 |
2.4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投标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装饰装修、配套、电气、通风空调、给排水的方案和施工图设计等。对接原建筑预留的机电系统设计,配合电梯的选型和深化设计。
四、设计范围:详见设计任务书及合同附件。
五、勘察设计周期:14日历天,方案设计周期3日历日,初步设计周期4日历日,施工图设计周期7日历日。
六、备注:
(1)投标人办理相关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如有授权)、身份证原件扫描件、近期缴纳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不符合的单位资格审查不通过。
(3)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有效期内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补偿费:本项目无补偿费。。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03-18 00:00至2026-03-24 23: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04-08 09:3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记名投票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苏州市保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苏水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苏州市杨枝塘路116号 | 地 址: | 苏州市虎池路1889号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 人: | 朱静蕾 | 联 系 人: | 王佳、王战 |
电 话: | 0512-65109716 | 电 话: | 0512-67876317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sushuidl@163.com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2026-03-18
附件: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20号令)关于信用管理的相关要求,在尹山湖校区(金丝港)装修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合理划分标段,不利用划分标段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
三、科学合理确定施工工期,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按照工期定额合理确定工期。不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得迫使工程其他参建单位简化工序、降低质量标准。因不可抗力以及重污染天气、重大活动保障等原因停工的,应当给予合理的工期补偿;
四、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计价规定确定最高投标限价,不压低最高投标限价,不迫使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
五、我单位愿意承担虚假承诺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接受因违背承诺被监管部门记录、公布、通报、惩戒等不良后果;
六、以上承诺为我单位真实意思表示,如有不一致的其他意思表示,仍以本承诺书内容为准。
招标人(电子签章): | 苏州市保泽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章): | 苏州苏水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