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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吴国土2023-WG-16号项目监理

【信息发布时间:2026-03-05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中标贷申请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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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吴国土2023-WG-16号项目 (项目名称)监理

资格预审公告

S3205010304000300001001 (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苏吴国土2023-WG-16号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市吴中区甪直镇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甪便服备【2025】8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恒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苏州恒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自筹/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现对该项目 苏吴国土2023-WG-16号项目 (标段名称)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监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 苏吴国土2023-WG-16号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甪直镇甪胜路东侧、千亩潭路南侧

2.3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工程

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34200.6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约69765.62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3657.8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66107.75平方米。建筑高度约47.85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9696.44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约12.6米。项目地块包括研发办公、厂房、附房、停车楼以及相应的地下非机动车车库和设备区。受监造价约26606.977904万元 。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万元): 266.069779 万元

2.6 监理及相关服务范围: 土方、桩基、基坑围护、土建、安装(水电、消防、暖通)、电梯、室内精装修、幕墙、智能化、强电、泛光照明、室外后三通、景观绿化等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7 监理服务期: 738天

2.8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8.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2.8.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的比例不少于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者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3.2拟选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房屋建筑 工程专业);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3拟选派的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职的要求:要求无在监工程,须提供无在监承诺书(格式自拟)

3.3.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其他条件:

3.4.1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监理业绩: /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1)总监理工程师相关业绩不是申请人承担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业绩归属于担任该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时间超过工期50%的人员(以竣工验收证明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申请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3.4.2其他: /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 。

□3.6.1以联合体形式预留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且不少于 %。

4.资格审查办法

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03 月 05 日 16 时 00 分至2026年 03 月 10 日 23 时 59 分。

6.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https://www.suex.com.cn 。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 2026 年 03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3逾期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或说明

一、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 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详见评分细则;(资审时无须提供,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详见评分细则;(资审时无须提供,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二、备注: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项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2、总监要求无在监工程,须提供无在监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3、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4、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有效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核结果”;5、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超过 3 家(含 3 家)的全部入围,不满 3 家,重发公告。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szzyjy.com.cn/ 、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2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重发公告原因)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苏州恒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永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苏州市甪直镇联谊路268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东吴北路221号7楼  

联系人: 杜晓伟                                       联系人: 程能之  

电话: (0512)65011618                               电话: (0512)69157588-816

传真:                                                项目负责人: 焦秀丽

邮编:                                                传真: 0512-65268668  

电子邮箱:                                            邮编: 215000  

        电子邮箱: 549074923@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苏州市吴中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 0512-65688209

10.3异议渠道

异议书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附件: 招标人信用承诺.pdf
附件: 资格审查办法和评标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