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12-16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狮山枫桥片区排水管局部迁改及修复工程总承包(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狮山枫桥片区排水管局部迁改及修复工程已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虎数据项建【2024】4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高新区狮山商务创新区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0.00%,招标人为苏州高新排水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狮山街道、枫桥街道
建设规模:本项目由市政排水管局部迁改及市政排水管修复两部分组成。市政排水管局部迁改工程包括横山路污水管局部迁改、何山路污水管局部迁改,市政排水管修复工程包括枫津大街与珠江路交叉口附近新建雨水口、鑫苑路污水管抢修、枫桥6个小区(林枫苑、白马涧花园四区、天之运花园北区、天之运花园南区、康佳花园一区及康佳花园三区)管网修复及5条道路(吴越路、玉湖街、环山路、致能大道、横越路)管网检测并修复等。本项目管径最大为DN1200,合同估算价约5207.69万元,其中施工部分合同估算价约5060.71万元,设计费合同估算金额约146.98万元。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N3205010304001355001001 | 狮山枫桥片区排水管局部迁改及修复工程总承包(EPC) | 狮山枫桥片区排水管局部迁改及修复工程总承包(EPC) | 274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的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2)本项目联合体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6日00:00至2024年12月23日23:59:59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月16日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1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改造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及施工中现场配合服务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工程总承包管理。
(1)设计范围包括并不限于:本项目由市政排水管局部迁改及市政排水管修复两部分组成。市政排水管局部迁改工程包括横山路污水管局部迁改、何山路污水管局部迁改,市政排水管修复工程包括枫津大街与珠江路交叉口附近新建雨水口、鑫苑路污水管抢修、枫桥6个小区(林枫苑、白马涧花园四区、天之运花园北区、天之运花园南区、康佳花园一区及康佳花园三区)管网修复及5条道路(吴越路、玉湖街、环山路、致能大道、横越路)管网检测并修复等。
(2)施工任务包括并不限于:上述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施工中涉及现场配合服务以及竣工验收合格后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以及工程总承包管理,无条件配合建设方办理相关前期手续,承担相关会议或专家论证费用等。
6.2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专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6.3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 B 类合格证书);
施工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 类)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注:(1)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
(4)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彔,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6.5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1)工程总承包(EPC)业绩要求:2021年12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管道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2)工程施工业绩要求:2021年12月01日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管道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3)工程设计业绩要求:2021年12月01日至今承担过总投资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管道工程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
注:工程总承包、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为准;工程设计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审图机构出具的审图合格证明文件或者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时间、金额均以设计合同为准,如设计合同不能体现工程造价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业绩均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且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承担的业绩,否则不予认可。
6.6其他要求:
(1)申请人或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方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4)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5)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详见附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 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7)取消本公告“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8)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定标方法采用票决法。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8086/上发布,招标预计划公告地址:
招 标 人:苏州高新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高新区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 编: 邮 编:215000
联 系 人:徐淑玉 联 系 人:潘莉莉、路丽丽、陈卫卫
电 话:0512-69831695 电 话:0512-68669209
传 真: 传 真:0512-6523889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szcjzb@163.com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