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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路、学士街南段等9条道路更新工程以及道前街等3条道路交通护栏及锥桶等更新工程(项目名称)景德路、学士街南段等9条道路更新工程以及道前街等3条道路交通护栏及锥桶等更新工程设计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德路、学士街南段等9条道路更新工程以及道前街等3条道路交通护栏及锥桶等更新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数据项建〔2024〕3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名城保护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万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景德路、学士街南段等9条道路更新工程以及道前街等3条道路交通护栏及锥桶等更新工程项目设计(标段)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位于景德路、学士街南段及道前街
2.2建设规模:本工程涉及景德路、学士街南段等9条道路及道前街等3条道路,道路总里程约7.9公里,涉及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项目对景德路、学士街南段等9条道路进行大修更新,对道前街等3条道路交通护栏及锥桶进行更新,精细化整治提升道路状况。(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N3205010304001317001001 | 景德路、学士街南段等9条道路更新工程以及道前街等3条道路交通护栏及锥桶等更新工程项目设计 |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 | 292.64 | 50 |
2.4其他: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质);
(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招标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设计范围内的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环境配套改善等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包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各类设计变更和修改等。
四、设计总周期为50日历天。
五、备注:
1、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 (《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2、本项目执行市住建局关于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
3、本项目一级注册建筑师按《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 号)要求执行;
4、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6、本项目设计补偿费:中标单位不补偿,未中标的中标候选单位中,排名第二和第三名的单位各给予0.1万元经济补偿费;其余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
7、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12-09 00:00至2024-12-16 23: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12-30 09:3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szzyjy.com.cn/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记名投票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szzyjy.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苏州万和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苏州市人民路1430号 | 地 址: | 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世纪金融大厦907室 |
邮 编: | 邮 编: | 215000 | |
联 系 人: | 许美华 | 联 系 人: | 邢峰、宋羽 |
电 话: | 0512-67700617 | 电 话: | 0512-68660989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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