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10-16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
(项目名称)太湖科技产业园商业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湖科技产业园商业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太管批备【2024】10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福韵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福韵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嘉德信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太湖科技产业园商业项目勘察设计(标段)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太湖度假区产业园查山路以东,塔山东路以北,塔北路南侧
2.2建设规模:规划用地面积149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9400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4500平米,建筑最高高度:≤40米,合同估算价约614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N3205010304001010001001 | 太湖科技产业园商业项目勘察设计 | 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 614 | 30 |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通过单(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二)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三)备注: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本项目定标方式采用票决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3、本工程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最新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的通知。4、本次招标对未中标的中标侯选人给予一家0.2万元的补偿费,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在规定的端口上传联合体投标协议,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牵头方必须为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授权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联合体非牵头方须提供相关资料,包含营业执照及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甲级资质证书,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10-16 14:00至2024-10-21 23: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11-06 09:3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记名投票法。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否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szzyjy.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苏州福韵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嘉德信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
地 址: | 吴中区光福镇龙山南路18号 | 地 址: | 苏州市吴中区长桥街道苏蠡路81号1308室 |
邮 编: | 215000 | 邮 编: | 215168 |
联 系 人: | 虞浩文 | 联 系 人: | 郑冬、顾王旭 |
电 话: | 0512-66030156 | 电 话: | 0512-67215357 |
传 真: | 传 真: | 0512-67210253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506250830@qq.com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2024-10-16
附件: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20号令)关于信用管理的相关要求,在太湖科技产业园商业项目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合理划分标段,不利用划分标段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
三、科学合理确定施工工期,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按照工期定额合理确定工期。不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得迫使工程其他参建单位简化工序、降低质量标准。因不可抗力以及重污染天气、重大活动保障等原因停工的,应当给予合理的工期补偿;
四、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计价规定确定最高投标限价,不压低最高投标限价,不迫使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
五、我单位愿意承担虚假承诺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接受因违背承诺被监管部门记录、公布、通报、惩戒等不良后果;
六、以上承诺为我单位真实意思表示,如有不一致的其他意思表示,仍以本承诺书内容为准。
招标人(电子签章): | 苏州福韵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章): | 嘉德信工程管理(苏州)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