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10-09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1. 太仓市泽凤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的 太仓市泽凤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改造勤力村华丽东湖周边存量建筑项目 已经由太仓市数据局批准建设。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现已落实。现太仓市泽凤文旅发展有限公司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 |||||||||||||||||
2. 太仓恒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
3. 工程概况: (1) 工程地点:太仓市双凤镇华丽大道以东,华丽东湖旁 招标类型: 工程 所属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 (2) 工程规模:总投资1500万元,改造总建筑面积2640.1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周边市政景观提升工程。 建筑面积: 平方米 项目投资总额:1500.0万元 (3) 计划开、竣工时间:2024年11月01日 至 2024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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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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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 |||||||||||||||||
5.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 |||||||||||||||||
(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 |||||||||||||||||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 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 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联合体的资格( 资质) 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 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 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 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 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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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可选条件: | |||||||||||||||||
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约1400万元。投标人承担过类似业绩:2021年10月01日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9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的设计任务。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设计合同的原件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并须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此业绩必须为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平台入库业绩,并在投标文件“投标资格审查情况表:类似项目情况表”中选定该入库业绩链接。未经入库的业绩或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未按上述要求选择该入库业绩的则资格审查不通过。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以设计合同上的金额为准,若设计合同未体现,以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 | |||||||||||||||||
(三) 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代建人、 项目管理人, 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代建人、 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 冻结和破产状态, 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 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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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表对应时间在“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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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潜在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十天前随时查看“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如下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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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太仓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如采用电子光盘递交标书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地点为: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3楼)。 | |||||||||||||||||
(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8. 招标人地址:太仓市双凤镇凤北路商业中心二期4幢14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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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太仓市兴业南路22号娄申商业广场17幢1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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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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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要求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10-09 至 2024-10-30 | |||||||||||||||||
12. 备注:1、本招标公告格式条款中的第5条“(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第(1)-(5)款相关要求取消。调整为“(一) 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财务要求:良好。4、信誉要求:良好。5、其他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②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③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 2、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向招标人推荐3家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3、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 号)要求,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但须提供《投标保证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上传至投标文件其它材料中,未提供的视为符合“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情形,相应审查不通过。 | |||||||||||||||||
13. 保证金信息: | |||||||||||||||||
(1)户名: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保证金专户 (2)开户行及保证金账户: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支行(3112010031051353751)]
(3)保证金金额(元):10000.0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6232812000000288051)] [江苏银行太仓支行(3038018800032680010001554)] (4)投标保证金允许递交方式:银行转账;保函;银行本票;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电汇;现金;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