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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东、俞东、沉思湾三个自然村雨污水完善工程(项目名称)蒋东、俞东、沉思湾三个自然村雨污水完善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蒋东、俞东、沉思湾三个自然村雨污水完善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太管项批(2024)4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惠农农林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惠农农林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蒋东、俞东、沉思湾三个自然村雨污水完善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
2.2建设规模:主要包括雨污水管道、路面恢复、检查井、驳岸、围墙、管道疏通等。合同估算价1903.22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定额工期 (日历天) | 招标工期 (日历天) |
N3205010304000767001001 | 蒋东、俞东、沉思湾三个自然村雨污水完善工程 | 主要包括雨污水管道、路面恢复、检查井、驳岸、围墙、管道疏通等 | 1903.22 | / | 180 |
2.4其他:/。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1-08-01至今(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500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含泵井)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类似工程业绩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以合同金额为准,如上述材料不能体现市政工程(含泵井)的相关内容,则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需将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按规定格式)上传至规定端口,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项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5)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6)本工程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7)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8)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9)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投标前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施工合同备案中自查拟选派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避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因在其它工程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处于锁定状态,无法办理施工合同网上归集。(10)本项目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1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中未包括建筑垃圾处置费,结算时按现场实际发生数量,另行计算。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本工程不接受处于违反投标保证信用承诺行为信息公布期内的企业参与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09-02 00:00至2024-09-09 23:59;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09-13 09:30。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建设工程)
6.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招标人按下列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顺序,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按照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从大到小的顺序,投标人在最高投标限价大的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后,所投其他标段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详情见附件。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是☑否。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szzyjy.com.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招 标 人: | 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惠农农林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市群益工程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 | 地 址: |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吴中大道2588 号C12幢 |
邮 编: | 邮 编: | 215168 | |
联 系 人: | 陆斐 | 联 系 人: | 夏菁 |
电 话: | 0512-66276343 | 电 话: | 0512-659816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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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6819ab@sina.com | |
2024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