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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地2023-WG-59号地块住宅项目(项目名称)苏地2023-WG-59号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地2023-WG-59号地块住宅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吴中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中行审备〔2024〕1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吴中高新胥江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吴中高新胥江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地2023-WG-59号地块住宅项目设计(标段)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吴中区胥口镇茅蓬路北侧、石胥路东侧
2.2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78亩,总建筑面积约11.13万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约7.8万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约3.33万平方米),设计费合同估算价约1298.5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N3205010304000372001001 | 苏地2023-WG-59号地块住宅项目设计 | 方案设计及深化、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 | 1298.5 | 45 |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及深化、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 四、设计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地块红线范围内,所有为完成本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设计工作和专业设计配合工作。所有建筑物(含营销中心及整改、示范区、架空、配套工程、样板间、展厅、大区、地库入口、小区大门、围墙等)及地下工程的建筑(含建筑外立面装饰、幕墙等)的规划及方案、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除必须由市政供水部门负责的小区给水设计)、电气(除供电部门负责的电力设计,一般指红线外部分)、暖通空调、基础工程、人防及设备战时预留、建筑室内装饰(含方案优化、深化)、建筑弱电智能化、室外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的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交通影响评价、安全影响评价、装配式设计、节能设计、BIM设计、防雷、标识导示、泛光照明、绿色建筑、碳排放、海绵城市、节水方案、基坑支护、门窗栏杆百叶、地坪(地坪、涂装、划线等)、软装、pc专项、抗震支架、三网通、市政及管线综合、设备工程、土方平衡等所需的所有专项方案设计、深化设计、扩初、施工图设计、主要材料设计封样、设计变更、方案调整等。招标、报规报建、施工及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工作,以及其它项目过程需要配套设计的零星工程,后期施工现场设计全过程配合,直至项目竣工备案完成验收。户型单片、不利因素、户型销售、归家动线等配合营销的设计工作。销售动画、销售模型等与设计相关的审核、配合、指导工作。 五、设计周期:45天(具体安排详见招标文件) 六、备注: 1、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项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3、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等均须原件扫描上传。4、前三名中标候选人除中标单位外另外两家各补偿壹万元,其余未中标的投标人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5、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当有效投标不超过3家时,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当有效投标为4~6家时,采用“评定分离”由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最终由招标人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当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采用“评定分离”由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5家中标候选人,最终由招标人采用票决法确定中标人。6、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7、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明确我市房建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有关事项(试行)的通知(苏住建建〔2022〕56号)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号)“统一全市投标行为考评标准”的规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08-09 00:00至2024-08-16 23:59;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8-22 13:30。
5.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苏州吴中高新胥江置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地 址: | 胥口镇腾胥路65号 | 地 址: |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塔韵路178号天鸿大厦1幢9楼 |
邮 编: | 邮 编: | ||
联系人: | 尹明明 | 联系人: | 虞小武 |
电 话: | 0512-66210129 | 电 话: | 0512-65629282 |
传 真: | 传 真: | 0512-65851719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14447674@qq.com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2024-08-09
附件: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江苏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20号令)关于信用管理的相关要求,在苏地2023-WG-59号地块住宅项目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本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合理划分标段,不利用划分标段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
三、科学合理确定施工工期,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按照工期定额合理确定工期。不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得迫使工程其他参建单位简化工序、降低质量标准。因不可抗力以及重污染天气、重大活动保障等原因停工的,应当给予合理的工期补偿;
四、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计价规定编制招标控制价,不压低招标控制价,不迫使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
五、我单位愿意承担虚假承诺导致的一切法律后果,接受相关监管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接受因违背承诺被监管部门记录、公布、通报、惩戒等不良后果;
六、以上承诺为我单位真实意思表示,如有不一致的其他意思表示,仍以本承诺书内容为准。
招标人(电子签章):苏州吴中高新胥江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章):苏州永正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郑杰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周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