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11-02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苏州市茂森林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厂房改建项目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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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市茂森林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厂房改建项目已由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吴开管委审备〔2023〕34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茂森林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市茂森林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苏州市茂森林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厂房改建项目设计(标段)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越溪街道木林路1号 2.2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266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67万平方米,设计合同估算价约500万元。 2.3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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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
E3205010304042136001001 | 苏州市茂森林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厂房改建项目设计 | 方案设计及深化、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服务(包括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技术指导和配合以及阶段性驻场、竣工验收等服务) | 500.00 | 1095 | |||||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2018-10-01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住宅)设计项目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投标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方案设计及深化、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服务(包括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技术指导和配合以及阶段性驻场、竣工验收等服务)。 四、设计范围:方案估算及初步设计概算编制(若有)、建筑方案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专业设计、消防、室外配套及综合管线、人防专项设计(含人防平站转换预案编制)、景观设计、智能化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绿色建筑设计(符合绿色建筑设计文件相关要求)、绿色建筑咨询服务、海绵城市设计的设计工作(除内装修、幕墙、泛光照明、供配电设计),以及抗震支架深化设计、空调专项深化设计、雨水回收、充电桩深化设计、太阳能光伏系统深化设计等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工作。 五、备注: (1)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不符合的单位资格审查不通过。 (2)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4)投标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如有授权)、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2023年08月-2023年10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投标人应在规定端口上传拟选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职称证原件扫描件、近三月(2023年08月-2023年10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投标人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扫描件,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7)前三名中标候选人除中标单位外另外两家各补偿壹万元,中标单位不获得方案补偿费,但取得项目的全部设计任务。 (8)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9)本项目工期(设计服务期)为120日历天,以此为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3年11月02日00:00至2023年11月07日23:59:59;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3日 09时30分。 5.2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8.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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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苏州市茂森林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涵熙(苏州)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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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 | 地 址: | 苏州高新区运河路77号乐嘉汇商务广场1幢1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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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215104 | 邮 编: | 215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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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王玮琦 | 联 系 人: | 龚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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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12-67082100 | 电 话: | 138062119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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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传 真: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