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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环路沿线老旧小区改造(三期)-长岛横街片方案及初步设计

【信息发布时间:2023-04-07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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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环路沿线老旧小区改造(三期)-长岛横街片方案及初步设计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环路沿线老旧小区改造(三期)-长岛横街片已由苏州市姑苏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姑苏行审项投【2023】3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招标人为苏州市姑苏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骏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东环路沿线老旧小区改造(三期)-长岛横街片方案及初步设计(标段)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姑苏区东环沿线小区

    2.2建设规模:本次老旧小区改造涉及杨枝一、二村、东街花园、油车场14号、油车场8号、里河新村25号、西肖堡场10-5号、西街13-33号、西街弄17号等小区及周边区域,总建筑面积约119210平方米。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
(日历天)
E3205010304040824001001
东环路沿线老旧小区改造(三期)-长岛横街片方案及初步设计
东环路沿线老旧小区改造(三期)-长岛横街片方案及初步设计
154.00
40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同时具备国家注册一级注册建筑师及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质)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财务要求: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3.5信誉要求: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

    3.6其他要求:(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企业资质、等级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同时具备国家注册一级注册建筑师及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二)招标范围:东环路沿线老旧小区改造(三期)-长岛横街片方案及初步设计,项目涉及杨枝一、二村、东街花园、油车场14号、油车场8号、里河新村25号、西肖堡场10-5号、西街13-33号、西街弄17号等小区及周边区域,总建筑面积约119210平方米。。包括但不仅限于住宅整修、市政道路、绿化景观整治、雨污水、自来水、照明等管网改造、线路梳理、强弱电序化迁改及弱电管廊建设、智能化建设、新增公共配套设施及周边环境整治等,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承担设计总体牵头协调工作,对项目工程设计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 (三)设计周期:4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20日历天,初步设计20日历天; (四)、本项目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无; (五)备注:1、资格预审申请事宜须由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法人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2022年12月~2023年02月)在该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2、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2022年12月~2023年02月)社保缴纳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3、取消本公告“3.1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条款及“3.2项目负责人要求中的(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条款;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5、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6、本项目执行苏住建建〔2023〕8号“投标行为考评标准”,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将投标人投标行为作为投标人风险点在评标报告中注明;7、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当有效标投标不超过3家时,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推荐中标人候选人及排序,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认中标人;当有效标投标4~6家时(含4家、6家),采用“评定分离”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不排序3家中标候选人;当有效标投标大于6家时(不含6家),采用“评定分离”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不排序5家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以票决权重法确定中标人;8、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无补偿费。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七)、本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由苏州市姑苏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中心承担本项目集中建设工作,招标预计划由苏州市姑苏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中心发布。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3年04月07日00:00至2023年04月14日23:59:59;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4月20日 09时30分。

    5.2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市姑苏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骏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姑苏区平川路510号
地 址:
苏州市金门路1299号2号楼518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王峰
联 系 人:
宋伟、李庆春
电 话:
0512-68723712
电 话:
0512-65954780-822
传 真: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附件: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pdf
附件: 资审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