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11-08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苏州高新区科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苏州高新区龙山智能科创园项目)勘察设计标段服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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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高新区科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已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高新项备〔2022〕27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高新区科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100.00%,招标人为苏州高新区科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科技城龙景路南、福东路西 规模:总用地面积1201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1207.83平方米,合同估算价约3960万元。 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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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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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205010304040170001001 |
苏州高新区科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苏州高新区龙山智能科创园项目)勘察设计 |
苏州高新区科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苏州高新区龙山智能科创园项目)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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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的资质必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 (2)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单位选派并注册在牵头单位;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4)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2年11月08日00时00分至2022年11月15日23时59分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1日14时15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申请。 6.4 投标申请人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申请人应当先撤销,并重新上传交易平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7.其它明确事项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2)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 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且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对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具备国家注册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三)本项目招标内容:勘察、方案设计及深化、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 (四)设计范围:包含不限于工程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概算编制、建筑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装配式建筑专项设计、精装修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景观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外立面装饰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包含幕墙门窗及栏杆深化设计)、基坑支护设计、钢结构设计、综合管线设计、智能化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泛光照明方案及施工图设计、人防工程设计(含平战转换)、标识标牌(含人防标识标牌)及交通划线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充电桩深化设计、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红线供电设计(不含110KV变电站设计)及其他二次深化设计,以及交通评估、水土保持的方案的编制和报批,并配合个各职能部门完成各项报审资料。以及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建筑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等,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 (五)勘察设计周期:95日历日。 (六)备注: (1)投标人须提供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和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3)请投标单位用投标工具软件下载设计资格预审文件。 (4)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和职称证、业绩证明材料等均须原件扫描上传。 (5)本公告“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该条款取消。 (6)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 (7)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 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规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8)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委员会不排序推荐 3 名定标候选单位。由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本项目定标办法:集体议事法。 (9)未中标方案补偿:前三名中未中标的单位有补偿费 ,第二名未中标单位方案补偿费为10000元 ,第三名未中标单位方案补偿费为5000元。中标单位不获得方案补偿费。 (招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费的未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归招标单位所有,招标单位有权无偿使用和处置其未中标方案,凡参与投标的单位即视为对此补偿办法及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归属约定接受无异议);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11)本项目代建人:苏高新城建发展(苏州)有限公司。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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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苏州高新区科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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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苏州高新区 |
地 址: |
江苏省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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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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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张泽 |
联 系 人: |
潘莉莉、钱光华、陈卫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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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0512-65210121 |
电 话: |
0512-68669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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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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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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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
szcjzb@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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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银 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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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