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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杨路(吴江大道—育才路)改扩建工程汾扬路(吴江大道-育才路)改扩建工程02施工标段(K1+313.000~K4+248.185)

【信息发布时间:2022-11-03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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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杨路(吴江大道-育才路)改扩建工程02施工标段(K1+313.000~K4+248.185) 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编号:E3205840327001523005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汾杨路(吴江大道-育才路)改扩建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苏州市吴江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吴行审备〔2022〕4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三角投资发展(江苏)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汾杨路(吴江大道-育才路)改扩建工程02施工标段(K1+313.000~K4+248.185)(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汾湖高新区,北起吴江大道,南至育才路以南

2.1.2建设规模:总长约2.9km,道路标准段红线宽50m,包含道路、桥梁、排水以及交通设施、照明、电力通道、景观绿化等附属工程。规划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

2.1.3合同估算价: 约48756万元

2.1.4工期要求: 73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1月1日,竣工日期: 2024年12月30日

2.1.5 其他:    /   

2.2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2)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1月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9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且道路长度(如有桥梁,桥梁长度一并包括在内)不小于2900米的项目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的中标价或直接发包备案表的合同价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信息要素表的合同价为准,如果直接发包备案表中没有金额的,以施工合同中的签约合同价为准。类似工程信息以诚信库中的信息为准。如类似业绩证明中不能体现本次业绩要求相关指标的,需另行提供能够反映相关指标要求的竣工图纸或业主证明(格式按资格预审文件的附件二),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业绩按最高一方计入。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 其它要求:

(1)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投标前进行信息登记,取得《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号执行),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

(2)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投标单位如果是联合体,联合体中各成员均执行)。

(3)本项目执行《关于 2022 年元旦春节期间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相关情况的通报》(苏清办【2022】2 号)、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关于公布 2022 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投标单位如果是联合体,包含联合体中各成员)。

(4)本项目执行苏建招办[2022]2 号文《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如处于不合格状态,则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单位如果是联合体,包含联合体中各成员)。

(5)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通知》(苏住建建[2019]50号文)“加强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管理”的规定。

(6)项目负责人有市政养护工程的,将不被视作有在建工程。

(7)项目负责人如有担任其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记录但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完成变更信息备案的,投标文件中需包含变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决议或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出具的备案受理通知书,作为后期解决异议、投诉的证明材料。后期另行提供的公司决议、备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将不予认可。

(8)本项目为代建项目,代建公司为苏州市吴江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9)东太湖度假区政府投资建设(含太湖新城相关国有企业出资的)项目拒绝“江苏省吴江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建设局文件及关于暂停企业投标资格的函”中考核被通报暂停参加投标的企业参与投标(以资格审查时间为准)。(投标单位如果是联合体,包含联合体中各成员)。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最多允许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署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约定分工认定,互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原则上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的 40%。若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

(11)投标单位可同时参加标段编号为E3205840327001523004001汾杨路(吴江大道-育才路)改扩建工程01施工标段(K0+000.000~K1+313.000)、E32058403270015140004001府时路西延工程、E3205840327001523005001汾杨路(吴江大道-育才路)改扩建工程02施工标段(K1+313.000~K4+248.185)的3个标段的投标,同一项目经理可参与3个标段,但1 个投标单位(指非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各成员只能中1个标段,开标及中标次序为1:E3205840327001523004001汾杨路(吴江大道-育才路)改扩建工程01施工标段(K0+000.000~K1+313.000)、2:E32058403270015140004001府时路西延工程、3:E3205840327001523005001汾杨路(吴江大道-育才路)改扩建工程02施工标段(K1+313.000~K4+248.185)。

3.5投标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11月3日 11:00 至 2022 年11月9日 17:00 ,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http://211.143.240.34:7090/wjhy/)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2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日前提出,请于 2022 年11月9日 17 :00 的时间前通过“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143.240.34:7090/wjhy)提疑。

6.3 潜在投标人应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1.143.240.34:7090/wjhy)中有关该工程资格预审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11月 14日 9 时30分,若有答疑,以资审答疑文件为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吴江区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

7.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备注:(1)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合同信息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2)为本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企业,不能参加本标段的投标。(投标单位如果是联合体,包含联合体中各成员)。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三角投资发展(江苏)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苏州华星工程造价咨询有公司

地址:吴江区东太湖大厦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雅路388号新天翔广场A座 1206室

邮编:215200                                                  邮编:215200

联系人:周天宇                                             联系人:张琴

电话:0512-60900706                                  电话:0512-6520046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hxzbdl@126.com

2022年11月03日

附件: 资审文件正文.pdf
附件: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二标段).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