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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科技园标准厂房升级改造项目附属配套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20-12-18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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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科技园标准厂房升级改造项目附属配套工程标段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新科技园标准厂房升级改造项目附属配套工程已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高新项备〔2020〕20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高新区大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苏州高新区大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大新科技园标准厂房升级改造项目附属配套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高新区长亭路8号

    2.2规模:项目总投资额约600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220925.74平米,总建筑面积约30806.69平方米;本次招标合同估算价1200万元,招标内容为厂区内部道路、雨污水管、电缆通道、电缆及配电箱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天)
E3205010304008412004001
大新科技园标准厂房升级改造项目附属配套工程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厂房附属配套的施工,包括室外道路、室外雨污水管、电缆通道、电缆及配电箱等,合同估算价1200万元
1200.00
30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申请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具体格式详见资审文件),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4)本项目执行省清欠办关于公布2019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19]3号文件; (5)本项目执行苏清办【2020】2号文(《关于公布2020年春节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 (6)本次招标执行《2020年春节前高新区建筑领域清欠通报》苏高新住建通[2020]3号文,拒绝被通报批评且暂停在高新区承揽业务的施工单位及个人参与本次投标。 (7)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施工领域进一步贯彻落实“苏安码”管理的通知》苏住建质〔2020〕25号; (8)本项目执行苏住建建(2019)50号文,招投标失信行为和标后合同履约的扣分标准以开标当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关于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的最新文件为准; (9)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附件一规定的情形。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定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是否对所有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放投标邀请书

    □是☑否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时间为:2020年12月18日9:00至2020年12月25日17:00;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31日 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递交资审申请文件;

    6.2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http://www.szzyjy.com.cn:8086/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苏州高新区大新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苏州涵熙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高新区
地 址:
苏州高新区运河路77号乐嘉汇商务广场1幢10楼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张勇
联 系 人:
周工
电 话:
0512-66168279
电 话:
0512-68180072
传 真:
传 真:
0512-68183108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1194656898@qq.com

备注:由于近期系统升级,请各投标人开标时提供非加密的投标文件光盘(格式为:nSZTF)便于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时及时处理。

 

附件: 资审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