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9-26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近日,“‘智治虞山’一网统管平台二期”项目成功使用全市首张政府集中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该项目的成交供应商只需缴纳300多元的保险费,就可替代5万余元的履约保证金。
政府采购履约保函(保险)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第三方机构向采购人提供的保证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或保险。如中标、成交供应商未能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要求规范履行合同义务,由第三方机构按照采购文件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数额对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
2023年12月,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印发《关于在全省政府采购领域推行电子履约保函(保险)的通知》(苏财购〔2023〕150号)。交易中心于今年8月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功能的通知》,强调此项措施的落实。在与采购人对接编制采购文件时,鼓励引导其依法设定履约保证金数额,建议采购人将法定的合同金额10%上限在实操中下调。在采购文件的“投标人须知”固定条款、项目需求以及合同文本中明确履约保证金数额、提交时间、提交方式等对应条款内容。对于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的集采项目,交易中心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继续跟踪有关履约保函(保险)办理情况。
推行政府采购电子履约保函(保险)是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助企纾困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交易中心将继续完善采购文件中的相关固定条款,积极宣传相关政策,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