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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2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发布 交易中心积极保障采购规范高效

【信息发布时间:2025-11-02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中标贷申请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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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省财政厅正式印发《江苏省202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苏财购〔2025〕106号),明确新一轮政府集中采购范围及标准,并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该文件是规范全省政府采购行为、提升采购效率和资金效益的重要依据。

      一、文件核心内容明确,集中采购范围清晰
      《目录》共列出30类集中采购项目,涵盖服务器、计算机、复印机、乘用车、电梯、空调、基础软件、云计算服务、物业管理等货物和服务类项目。其中,多数通用设备及服务类项目在“小额零星采购”情形下实行“全省联动、框架协议采购”,以提高采购效率和规范性。
      文件同时明确:
      1.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全省货物、服务及工程项目的分散采购限额统一为100万元。
      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为400万元。
      3.集中采购目录外且未达到分散采购限额的项目,可通过网上商城或单位内控方式组织实施。
      二、相关调整对比
      与2025年相比,2026年集采目录标准在保持主体结构稳定的基础上,进行了局部优化:
      1. 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统一提高:改变了2025年按地区分级设置的做法,全省统一提升至100万元,增强了政策统一性。
      2. 集中采购项目数量略有调整:品目总数由33项调整为30项,如“信息安全设备”等不再单列,体现了动态优化原则。

      三、交易中心:立足服务定位,助力政策落地见效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着配合相关监管部门推进保障采购活动规范、透明、高效运行的重要职责,将以本次目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与技术能力,做好业务指导,营造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环境,为全市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