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5-12-04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号)要求,经公示,现将2025年第三季度苏州市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予以公布。本次考评结果于2025年第四季度全市建设工程评标时统一使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