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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尚怡酒店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苏州太湖皇冠假日酒店综合体生鲜食品采购的更正公告(一)

【信息发布时间:2026-05-25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中标贷申请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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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ZCD2026-GQ-WZ-G-005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苏州太湖皇冠假日酒店综合体生鲜食品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5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1: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书中“(1)酒店在每个定价周期前3个工作日对下周期内拟使用的食材(选取其中使用量较大、价格波动较大、高值单价及部分随机品类食材)在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大型批发市场的零售价格进行价格采集调研,以食材采集调研结果中最低零售价的100%作为相应食材的调研采集价;每个定价周期前3个工作日要求配送单位报出下周期内所有配送食材价格;经比对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fg.suzhou.gov.cn)官方网站价格在线发布的“苏州市部分农贸市场零售均价”、调研采集价与配送单位食材报价后确定其中的最低价作为下周期相应食材基准价。(2)配送单位报价质量考核:每月报价提交后,采购人对三家配送单位的报价进行合理性分析,若某配送单位的单项食材报价高于同期“调研采集价”或“苏州市部分农贸市场零售均价”30%的在所有报价食材中的比例达5%,配送单位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出现以上情况累计三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配送单位负责。(3)投标时报出折扣百分比,报价折扣不得超过100%,否则为无效投标。以此作为价格分计算依据。食材供货价=食材基准价×中标折扣。(4)中标折扣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配送单位在投标报价时须充分考虑本次采购的各种风险,在合同执行期间中标折扣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

更正为:

(1)酒店在每个定价周期前3个工作日对下周期内拟使用的食材(选取其中使用量较大、价格波动较大、高值单价及部分随机品类食材)在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大型批发市场的零售价格进行价格采集调研,以食材采集调研结果中最低零售价作为相应食材的调研采集价;每个定价周期前3个工作日要求中标单位报出下周期内所有配送食材价格;经比对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fg.suzhou.gov.cn)官方网站价格在线发布的“苏州市部分农贸市场零售均价”、调研采集价与中标单位食材报价后确定其中的最低价作为下周期相应食材供货价。

(2)酒店选取每类食材报价最低的中标单位为该类食材下周期的配送单位,若报价最低的单位有两家及以上,选取本项目招标时综合得分高的中标单位为该类食材下周期的配送单位。

(3)若配送周期内,酒店有新增部分品类食材配送需要的,将该部分拟使用的食材在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大型批发市场的零售价格进行价格采集调研,以食材采集调研结果中最低零售价作为相应食材的调研采集价;同时要求中标单位报出该部分拟配送食材价格;经比对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fg.suzhou.gov.cn)官方网站价格在线发布的“苏州市部分农贸市场零售均价”、调研采集价与中标单位食材报价后确定其中的最低价作为当期相应食材供货价。酒店选取每类食材报价最低的单位为该类食材当期的配送单位,若报价最低的单位有两家及以上,选取本项目招标时综合得分高的中标单位为该类食材当期的配送单位。

(4)配送单位报价质量考核:每周期报价提交后,采购人对三家配送单位的报价进行合理性分析,若某配送单位的单项食材报价高于同期“调研采集价”或“苏州市部分农贸市场零售均价”30%的在所有报价食材中的比例达5%,配送单位应支付违约金2000元。出现以上情况累计三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配送单位负责。

(5)酒店不承诺在服务期内各中标单位的食材配送量。

更正内容2:

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书中“(5)中标单位的送货任务按自然周轮换,确保供货的均衡性。”

更正内容3:

原招标文件第七章评分标准中“(一)投标报价(30分)投标报价(折扣)低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折扣)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投标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得标。评标基准价 C=A×K ;A 为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各投标人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K值取值范围为95%、96%、97%、98%、99%、100%,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投标报价(折扣)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30分,投标报价(折扣)相对评标基准价(折扣)每低1%在30分基础上扣 0.1 分,每高1%在30分基础上扣0.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偏差率=(投标报价(折扣)-评标基准价(折扣))/评标基准价(折扣)×100%。”

更正为:

(一)投标报价(30分)承诺接受(1)酒店在每个定价周期前3个工作日对下周期内拟使用的食材(选取其中使用量较大、价格波动较大、高值单价及部分随机品类食材)在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大型批发市场的零售价格进行价格采集调研,以食材采集调研结果中最低零售价作为相应食材的调研采集价;每个定价周期前3个工作日要求中标单位报出下周期内所有配送食材价格;经比对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fg.suzhou.gov.cn)官方网站价格在线发布的“苏州市部分农贸市场零售均价”、调研采集价与中标单位食材报价后确定其中的最低价作为下周期相应食材供货价。(2)酒店选取每类食材报价最低的中标单位为该类食材下周期的配送单位,若报价最低的单位有两家及以上,选取本项目招标时综合得分高的中标单位为该类食材下周期的配送单位。(3)若配送周期内,酒店有新增部分品类食材配送需要的,将该部分拟使用的食材在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大型批发市场的零售价格进行价格采集调研,以食材采集调研结果中最低零售价作为相应食材的调研采集价;同时要求中标单位报出该部分拟配送食材价格;经比对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fg.suzhou.gov.cn)官方网站价格在线发布的“苏州市部分农贸市场零售均价”、调研采集价与中标单位食材报价后确定其中的最低价作为当期相应食材供货价。酒店选取每类食材报价最低的单位为该类食材当期的配送单位,若报价最低的单位有两家及以上,选取本项目招标时综合得分高的中标单位为该类食材当期的配送单位。投标单位按以上要求提供食材定价方式承诺书得投标价分30分,否则为无效投标文件。

更正内容4:

按更正后的开标一览表格式进行报价,因系统限制,投标总价填写所投标段的预算金额即可。预算金额为该标段三家中标单位合同总金额,最终以实际发生金额结算。

更正内容5:

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12.5符合性审查文件增加“食材定价方式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同时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增加“食材定价方式承诺书格式”,具体格式详见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6:招标文件第六章合同主要条款中“五、验收要求:2.甲方收货当场对所有货物逐一验收,验收合格的,应在送货单签字给乙方。甲方在验收后发现乙方提供的商品不符合双方约定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质量异议通知的1小时内处理,及时换货补货给甲方。”

更正为:

五、验收要求:2.甲方收货当场对所有货物逐一验收,验收合格的,应在送货单签字给乙方。甲方在验收后发现乙方提供的商品不符合双方约定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质量异议通知的1小时内处理,及时换货补货给甲方。换货补货后仍不符合双方约定的,甲有权自行采购,由此产生的费用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更正内容7: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调整为2026年6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2026年5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作为原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均起约束作用。

2.本公告内容如与原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未作调整部分按原招标文件执行,特此公告。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苏州尚怡酒店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太湖旅游度假区孙武路2013号

联 系 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512-6879455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诚德天工建设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元和街道阳澄湖西路御窑商业街6号楼二楼

项目联系人:陆玲、郑钰琪、邹雅琴、龚陈平、孙清武

联系方式:0512-685572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玲

联系方式:0512-68557251

4.监管单位信息

名称:苏州市吴中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审计部

联系人:浦工

联系方式:0512-68798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