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苏州城市学院校内自助洗衣机场地公开招租
【信息发布时间:2026-08-17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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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中
挂牌截止时间:
2026-08-24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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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位于苏州城市学院校内自助洗衣机场地公开招租
资产基本情况
装修水平、附属设施等
该标的位于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苏州城市学院1号-18号宿舍楼18处、学校人才公寓1处场地
配套、环境、交通等
该标的位于苏州城市学院涉及19个校园自助洗衣机服务点
其他披露事项
标的资产产权方为行政事业单位,由委托方苏州城投住房租赁有限公司受托管理并施行公开招租。项目成交后,需承租方、产权方和委托方三方签署《房产租赁合同》。
出租条件
租金以外费用
1、租赁期内产生的经营费用(包括水电、物业、燃气、网络等)由承租方承担;2、承租方需对水、电、燃气、消防设施设备等进行安装、增容、增设、改造的,应提前向出租方提交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相关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使用用途及要求
1、用于经营自助洗衣机,禁止用于非法金融活动,禁止从是不符合学校或辖区要求的行业;2、不可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等危化品;3、严禁“三合一”“多合一”经营;严禁违规住宿,禁止转租;4、不得无证经营。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标的以现场移交状态出租,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委托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公告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租金价格;报名前意向人需自行了解标的现场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渗漏水、现场水电、消防设施设备、装修状况等与房屋使用相关情况。
2、承租方在租赁期内不得破坏改造房屋结构,房屋装修需由承租方向标的所在地职能部门申报,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手续,安全手续不完备视为承租方单方违约。
3、承租方需做出以下承诺: (1)经营证照取得风险及后果由承租方自行承担。(2)承租方做好日常安全自查工作,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闭环,并同意随时接受出租方、管理方(包括安全、消防)例行检查工作。
4、设备要求:(1)洗衣机:小楼(500人左右)每层至少配置一台,大楼(1000人左右)每层两台。11号楼、15号楼、青年公寓的洗衣房在一楼、集中放置相应数量。(2)烘干机:每栋楼至少配置两台,放在二层和四层。(3)吹风机:每栋楼每层至少一套(2个)(4).11号楼、15号楼、青年公寓的配套功能在一楼、集中放置相应数量。(5)如实际使用过程当中校方有使用需求的,中标单位应无条件配合增加同规格设备,租金不变。
5、售价要求(最高限价):洗衣机:标准洗:3.4元/50分钟,单脱水:0.85元/6分钟,烘干机:单烘干:0.85元/10分钟,吹风机:免费。
6、技术要求、服务要求:(1)洗衣机、烘干机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按年向学校支付。(2)洗衣机品牌要求:必须在一线品牌中选取:海尔、小天鹅、TCL、荣事达、海信、美的等或者其他国际知名品牌。(3).单台设备容量9KG及以上、不锈钢内桶、全自动滚筒洗衣机;洗衣机洗涤功率不低于120W,脱水功率不低于400W;吹风机最大功率不低于1200W。(4)设备平台采用微信或者支付宝等移动支付方式,系统平台不得投放任何形式的广告诱导学生充值、购物等。(5)所投设备生产日期不超过五年。(6).服务响应时间要求:发生故障后,应于 3小时内到现场,提出解决方案,并于 24小时内修复。如洗衣机故障涉及到返厂维修、零件采购等周期较长的,中标单位须在24小时内投放同等数量的临时洗衣机代替,保障学生使用需求。(7)设备布置场地如涉及水电改造的由中标单位负责实施。
7、其他说明:(1)中标单位必须服从校方管理,一切从服务学生大局出发,对于不与校方配合的,甚至影响学生正常生活或教学秩序的,校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乙方前期投入的费用。由于乙方原因中途终止合同的,乙方投入的设备产权归校方所有;(2)必须严格控制洗衣价格,每发现一例超过规定价的情况将罚款2000元。(3)中标单位必须向校方开放设备软件平台查阅权限,无条件提供真实有效的经营数据。(4)违反校方相关管管理规定或产生投诉没有妥善处理的,视情况扣除100-2000元违约金。
交易信息
保证金交纳
挂牌期满前支付至交易中心任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机会。
(1)邮政储蓄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高新区支行
账号名称: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932056013000477498
开户行地址:苏州市虎丘区塔园路150号
(2)江苏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苏州虹桥支行
账号名称: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0190188000050167
开户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金阊街道干将西路1168号
报名保证金处置方式
成为最终承租方,报名保证金优先扣除服务费,剩余部分转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和首期租金);未成为最终承租方,报名保证金按原支付路径返回。
保证金扣除情形
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参与项目、交纳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获得交易资格,即完全同意如下内容并作出承诺,及同意以下保证金扣除情形(出租方违约等原因除外):
1、如出现“获得交易资格的意向承租方(竞买方)均未作出有效报价”情形,产交中心有权从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最低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视出租方提出的赔偿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2、非因出租方的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产交中心有权直接从意向承租方(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产交中心预期应收交易服务费,剩余部分根据出租方提出的损失赔偿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的,损失方有权通过司法途径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
(2)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
(3)成交后,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的;
(4)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在公告约定时间内拒绝与出租方签订相应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5)意向承租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出租方、产交中心造成损失的。
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社会信用;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标的资产经营业态要求的其他条件。
报名注意事项
1、公告期内每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5:00可预约现场看样时间,请至少提前半天预约。
2、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办理登记报名手续。
● 线下报名:意向承租方可在公告期内至苏州市高新区邓尉路105号狮山科技馆六楼605室办理报名手续,受理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不含节假日。
● 线上报名: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终止日16:00前点击“我要报名”,登陆实名认证小程序,线上提交报名材料。
3、办理报名登记请准备以下材料:
● 企业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账户信息等。
● 自然人:身份证、账户信息(银行卡)等。
4、登记报名期限结束后,将不再接受其他任何意向承租方报名。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至本公告挂牌期满,
1、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该意向承租方直接以租金挂牌底价成交。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的,由产交中心组织电子竞价多次报价确定最终承租方和承租价格。
起拍价:租金挂牌底价
自由竞价时长:10分钟
延时阶段时长:3分钟
加价幅度:1200元/年
点击查看《苏州产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电子竞价规则》
其他说明
其他说明
1、参与电子竞价的意向承租方获得交易资格后,请准时参与电子竞价活动,项目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公示;第三方机构实施线下择优遴选成交的项目,产交中心在收到项目成交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布成交公示。成交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2、最终承租方确认后,产交中心于3个工作日内将其他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一次性全额返还,不计息。
3、成交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成交方(最终承租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承租方还应将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缺额部分(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于签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一次性支付至产交中心指定结算账户,以后各期租金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产交中心在收到租赁双方签订的《资产租赁合同》、结算资金以及应收交易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双方出具公开招租交易凭证。
4、本公告仅为本次项目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承租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以及出租方提供的其他资料(标的资产权属证明和租赁合同模版等材料可在公告期间内联系产交中心工作人员查阅),并在本项目公告期间实地踏勘,充分了解资产状况。意向承租方递交本项目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房屋状况及所有出租条件,自愿接受出租房屋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与责任。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房屋状况、瑕疵等为由主张退还出租房屋或拒付租金,否则即视为违约。
以上情况说明仅供参考,招租标的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部分),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参与标的资产公开招租,即表明已充分考虑未知、瑕疵风险因素和其他综合因素,愿意按照招租标的当前实际状况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