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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吴中区公路中心桥梁及高架声屏障检测项目QL-SPZ-JC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5年吴中区公路中心桥梁及高架声屏障检测项目已经批准,招标人为苏州市吴中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2025年吴中区公路中心桥梁及高架声屏障检测项目QL-SPZ-J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并接受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对斜港大桥双层含索力检测(特大桥梁)、太湖大桥2、3号桥、中环东线吴淞江大桥东半幅、X203吴淞江大桥、X207松陵大桥、X353甪里大桥、XZ05吴淞江大桥等进行桥梁检测(桥梁明细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五);对中环西线、子胥快速路、苏福快速路、中环东线快速路等声屏障进行检测。
(2)招标范围
2025年吴中区公路中心桥梁及高架声屏障检测项目,共设1个标段,即QL-SPZ-JC标段,检测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根据《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5120-2021)等相关要求,对斜港大桥双层含索力检测(特大桥梁)、太湖大桥2、3号桥、中环东线吴淞江大桥东半幅、X203吴淞江大桥、X207松陵大桥、X353甪里大桥、XZ05吴淞江大桥等进行桥梁检测,其中斜港大桥为特大桥梁(跨径69+180+69),其余均为大桥。
②根据《声屏障结构技术标准》(国标GB/T51335-2018)等相关要求,对中环西线、子胥快速路、苏福快速路、中环东线快速路等声屏障进行检测。
③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开展农村公路涉水桥梁下部结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苏交公便农管〔2025〕64号)开展相关工作。
(3)计划检测服务期:3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②投标人(或其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应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或公路工程甲级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
(2)业绩: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桥梁工程检测项目;
(3)人员要求: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桥梁或桥梁隧道专业)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桥梁隧道工程专业)资格证书,2020年1月1日至今(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桥梁工程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三个月(三个月为2025年1月-2025年3月)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4)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试验检测类)为“C级”或以上级别;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将给予协助。
5.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市吴中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399号农发大厦7楼
联系人:曾聪
电 话:0512-65253003
招标代理(异议联系人):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相城区嘉元路中翔金融大厦9005室
联系人:姜威杰
电 话:0512-67599004
邮 箱:jzzbsz@126.com
行政监督:苏州市吴中区交通运输局计划科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399号农发大厦
电 话:0512-65258816
9、其他
(1)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6日9:30。
(2)本项目采用单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5年5月6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6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具体开标房间详见当天交易中心大屏)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本项目的补遗书或通知(如有)将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补遗书(或通知)。
(5)特别提醒:资格审查资料优先采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信用评价以省厅门户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6)特别说明:本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而对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以下简称《试验检测标准文件》)进行的补充、完善或修改,投标人应将《试验检测标准文件》和项目专用本结合阅读。凡《试验检测标准文件》与项目专用本不一致处以项目专用本为准,专用本未对《试验检测标准文件》进行补充、完善、修改和说明的,以《试验检测标准文件》为准。《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标准招标文件》(2014年版)由投标人自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附件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