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7-14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挹秀新村等老旧小区及周边零星楼改造(项目名称)2026老旧小区改造-挹秀新村等老旧小区及周边零星楼改造设计(二标段)标段勘察设计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老旧小区改造-挹秀新村等老旧小区及周边零星楼改造(项目名称)已由苏州市姑苏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姑苏数据项投[2026] 2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招标人为苏州市姑苏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苏州骏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6老旧小区改造-挹秀新村等老旧小区及周边零星楼改造设计(二标段)(标段)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姑苏区
2.2建设规模:本次老旧小区改造涉及苏州市姑苏区平江街道的挹秀新村,虹桥头9号,渔巷郎1号,挹秀西区,东汇路65号;苏锦街道的谈埂上后村(邮电职工大楼);吴门桥街道的盘南公寓,桐泾南路101号(原柳家浜60号),福运公寓。共涉及约 70 栋房屋、3335 户居民,楼层最高33层,建筑面积约 260447 平方米(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S3205010304000812001002 | 2026老旧小区改造-挹秀新村等老旧小区及周边零星楼改造设计(二标段) |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设计配合服务 | 199.6 | 60 |
2.4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业绩;
至今(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项目以施工图审查通过时间为准,未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的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业主证明等其他辅助证明文件为准)承担过
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
勘察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根据项目类型、招标内容确定所需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勘察设计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未按规定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一)申请人其他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与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二)招标内容:包括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设计配合服务(设计中标后设计单位需按招标人要求驻场设计)。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全过程参与施工现场设计服务。
(三)设计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建筑本体修缮和风貌提升、绿化景观、给排水、道路、电气、智能化及其它配套功能设施等有关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和相关专业深化设计工作及配合服务,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等成果文件。
(四)设计周期:6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20日历日,初步设计20日历日,施工图设计20日历日,以及施工指导等后续服务的时间。
(五)备注:
1、资格预审申请事宜须由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在规定的端口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连续近三个月在该单位的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2、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连续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扫描件,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3、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数量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4、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核结果”。
5、2026老旧小区改造-挹秀新村等老旧小区及周边零星楼改造设计招标共2个标段,各申请人可以同时就本次发布的2026老旧小区改造-挹秀新村等老旧小区及周边零星楼改造设计(一标段),2026老旧小区改造-挹秀新村等老旧小区及周边零星楼改造设计(二标段)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1个投标人在招标人同期发布的2个标段中最多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各标段根据标段排序开标、定标。
6、根据《转发江苏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落实政府采购工程预留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5]20号)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实施预留份额且采用“联合体形式预留”。投标单位须在规定端口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若投标单位为大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则必须联合符合招标要求资质的“中小”型单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双方可均为中小企业),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承诺联合体的中小型单位完成本项目中不低于40%的工作;若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则须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7、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包含4家和6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8、本项目无设计补偿费。
9、本项目为集中建设项目,项目使用单位为苏州市姑苏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苏州市姑苏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中心。。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由牵头方出具;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
(2)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资审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参加报名的投标人只能出现在一个投标联合体中,不允许双重或多重投标,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若同时2个标段以联合体形式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联合体成员组成须固定统一 ,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4)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的端口中上传联合体成员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07-14 16:00至2026-07-20 23:59;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建设工程);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7-27 09:30。
5.2 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苏州市姑苏区住房保障和物业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苏州骏捷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苏州市姑苏区平川路510号 | 地 址: | 苏州市金门路1299号2号楼518室 |
邮 编: | 邮 编: | ||
联系人: | 田工、徐工 | 联系人: | 李庆春 |
电 话: | 0512-66096135 | 电 话: | 0512-65954780-810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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